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级政府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徽税务门户网站(http://anhui.chinat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宜秀区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庆市黄土坑东路25号,邮编:246003,电话:0556-88809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宜秀税务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力保障纳税人及缴费人的监督权、知情权,辖区内纳税人满意度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面公开、精准解读2020年疫情期间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领导及班子成员全部按照疫情防控线上包保工作要求,依托线上平台联系企业,开展政策宣传,让广大企业对于税收优惠政策理解透彻、应享尽享。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梳理、规范和确认权责事项,形成基础权责清单,编制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妥善处理税务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的关联性,做到数据同源、信息一致。及时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违法案件。三是切实推进纳税服务公开。积极宣传纳税人权利义务,尤其是申请减免税、延期申报纳税、申请行政救济和取得赔偿等权利,公布救济渠道和途径。主动向社会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及时更新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等内容,及时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复工复出、保障民生等相关政策措施,围绕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建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等专题,及时公开新出台的保障民生等相关政策措施。五是加强税收执法公开。及时发布权责清单,按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公布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和委托代征公告信息,按月发布非正常户信息,按季度发布欠税公告,提升全社会自觉诚信纳税遵从度。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细化工作时限要求,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设跟踪问效通道,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按照《条例》要求在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及时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或通过纸质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工作,接收依申请办件后,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了解具体需求,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限,以最快速度、有针对性的提供给申请人相关材料,并全程跟踪办理进程,办理完毕后及时记录办理结果和存档。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区局党委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内容,结合税收重点工作和机构改革各项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统筹推进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出成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公开审查,规范信息发布,强化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规范依申请公开操作,遵循便民原则,注重公开导向,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明确政务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将公开目录建设、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考评体系,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助力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搭建好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及时更新税务工作进展信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纳税服务等与纳税人、缴费人息息相关的事项。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单位相关部门公开意识。坚持日常管理,全力推进网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网站的平台设置、栏目分类、发布内容等进行实时更新,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增加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严格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网站管理部门多重审核的把关制度,防止直接上网。认真做好历次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考评反馈的问题,按照局领导批示,组织相关部门找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部门,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同时结合税务工作实际,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网站改版升级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1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5 | 13 | |
行政强制 | 2 | +3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力不足,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质量,二是动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缺乏创新,三是监督考核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开制度不够健全。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出改进。一是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信息公开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将信息公开纳入教育培训项目,增强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压实信息公开责任,严把质量关、时效关,不断提升网上信息公开与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四是丰富公开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