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巢湖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 01- 28   09 : 2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巢湖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巢湖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巢经开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徽税务门户网站(http://anhui.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巢经开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路与华阳路交叉口,邮编:238000,电话:0551-8236654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巢经开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推动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围绕2020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等职责,主动宣传政策措施,引导预期。二是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梳理7大类138条权力事项,编制权责清单及权责事项信息表、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三是加强税收执法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六稳”“六保”等内容,及时通过线上平台向纳税人发送新出台的减税降费、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等相关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在网站及时公布巢经开税务局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地址,办公时间等信息,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工作,接收依申请办件后,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了解具体需求,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限,以最快速度、有针对性的提供给申请人相关材料,并全程跟踪办理进程,办理完毕后及时记录办理结果和存档。2020年,巢经开税务局未收到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明确部门职能,确定1名网站管理员和1名政务公开网管理员,具体负责巢经开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细化、量化政务公开考核各项指标,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推进外网网站规范化建设工作,发挥其第一平台作用,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19条;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宣传屏、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收集整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并将问题信息及时通报给有关科室,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巢湖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2

3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15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5

95

行政强制

0

+5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9

217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巢经开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政务公开的实时性、规范性等方面仍然有待加强。

对照上述问题,2021年巢经开税务局将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高大局意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完整、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组织人员进一步加强《条例》学习,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三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除了税务系统网站外,充分利用新媒体资源,拓展公开渠道,提升政务信息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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