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下列企业或单位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现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岳西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8日
附件:2020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报告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