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泉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 01- 28   08 : 54 来源 : 临泉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临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临泉县税务局联系(地址:临泉县前进东路27号,邮编:236400,联系电话:0558-640260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临泉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市局和县政府的双重管理,结合2019年5月15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特点和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县局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部署和落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巩固深化了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围绕税务机关自身事项推进公开工作。我局充分利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动态更新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投诉举报及政务公开电话等有关信息,设置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方便纳税人查询。

二是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公开。2020年政务公开新增加了税收管理领域栏目,县局严格按照要求公布纳税服务相关事项,包括办税地图、办税日历等,积极宣传纳税人权利义务,完善办税指南。

三是积极做好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向社会各界公开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政务信息,其中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做到一周一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对相关信息的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效果。二是拓宽公开载体。根据我局工作特点和实际,坚持上墙、上网,在发挥好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好“互联网+政务公开”,及时将税收法律法规及新的政策、税务部门新举措等向社会各界宣传和公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税收知情权。三是严格公开管理。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既定程序严格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我局及时对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税务局对外网站平台的目录进行信息完善,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科学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由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内开展工作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三是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历次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考评反馈的问题,按照局领导批示,深入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部门,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77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

   -4

95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6

1126

行政强制

4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3347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性有待增强;二是部分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于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加强与县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全面完成政府网站管理工作任务。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公开能力。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公开责任,创造良好的公开环境,为专管员提供配备齐全的政务公开硬件和软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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