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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编制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淮北税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淮北税务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4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232998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淮北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和淮北市委、市政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关切,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各项内容,及时公开政务事项,着力提升公开质量,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0年淮北税务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及时更新机构信息、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税收执法公开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定期发布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通过淮北税务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22条。
二是深化权责公开。及时更新权力责任事项动态调整信息,编制形成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并及时向公众发布;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形成制度文件汇编并统一对外发布,初步解决了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规范机构信息公开,形成机构职能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本机关各项职能的法定依据和责任主体。
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建立“战疫情、促发展,税务人在行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服务专栏,集中发布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解读及落实情况;规范本级政策解读格式,做到“七要素”齐全,并充分利用图解、视频、纳税人学堂等方式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20年淮北税务通过门户网站各类政策服务专栏发布税费政策、解读及相关工作动态共382条。
四是主动回应关切。市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通过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等形式带头宣传税费政策解读、措施及落实情况,主动引导预期。2020年淮北税务共组织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就纳税人关心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疫情防控下纳税服务工作、《资源税法》和《契税法》政策解读、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发布和答疑,会后及时公开实录。
五是加强决策部署落实公开。围绕2020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及时公开本机关税收重点工作内容及责任分解表,并按季发布工作完成进度。
六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关注,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3个一级公开事项、共16个二级公开领域积极纳入县区政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题领域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税务机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完善全市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信息公开办理时限及答复规范,以最快速度向申请人做出合法合规回应,并全程跟踪办理进程,办理完毕后及时记录存档。全市税务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总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参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相继完善了政务舆情回应、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策解读、政务公开监督员等多项制度。2020年制定下发了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表,明确政务公开重点,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成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部门文件公开格式。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列明部门文件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和有效性信息,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提高文件公开质量。
二是健全网站栏目设置。统一规范税务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页面风格与栏目设置。在市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目录中增设“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专栏,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制度、责任分解表、办理情况以及年度报告等6条信息更新在栏目中。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与管理。淮北税务政务新媒体准确推送税费政策解读,丰富政策宣传形式,同时加强平台管理,对发布内容严格审核、及时发布,与门户网站形成政务新媒体矩阵。2020年“淮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992条,微博发布126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及时做好问题整改与重点任务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做好日常问题整改工作,对全年4次季度测评及时自查纠正,并按时保质完成了政务公开重点任务。
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主动展示了本单位机构职能、办税指南及公开电话等政府公开信息,通过展示板、宣传单和现场答疑的形式,集中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及相关解读,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纳税人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4 | 231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1 | 17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1 | 70 | |
行政强制 | 3 | +2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 | 136980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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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本级出台的政策文件偏少,解读不够深入。二是随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相关项目公开要求更加细化,部分需要自制资料的公开属性和责任划分存在争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
2021年将继续贯彻落实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针对目前的问题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部门责任,并定期召开情况汇报和问题整改工作会议,持续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积极组织对全市税务干部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培训,逐步提高各部门各级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