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亳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 01- 27   18 : 15 来源 : 亳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亳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在省市局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亳芜产业园区党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亳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执法为民,权力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方便人民群众为目的,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统计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组织学习,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一是合理界定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对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等方面有较大提升。二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及对外公开电话等有关信息,做到动态及时更新。2020年,我局在市局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共上传政务信息52条,上报管委会政府重点领域信息7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二是强化宣传,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内容。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总局发布了诸多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政策,社会对相关政策的需求度比较高,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通知公告等诸多线上宣传方式,第一时间告知群众。三是稳中求实,确保各类政务留言办理及时到位。明确专人负责“12345”市长热线、市民论坛、局长信箱的办理,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我局2020年全年共累计处理12366举报43起,市民论坛6起,市长热线119起,办理完成情况好,诉求人满意度高。

(四)平台建设

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平台公开。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和最新政策动态,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二是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宣传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设施,倡导“非接触式”办税,简化办税流程,落实容缺办理制度。三是做好线下宣传工作。通过下企业送政策、税收宣传月、举办纳税人学堂、纳税人权益保护志愿者协会等多种方式,面对面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与市局、管委会进行信息发布工作的对接,严格按照工作清单进行信息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积极主动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及时将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到各股室,保证相关人员熟悉知晓。三是明确责任到人。根据政府信息工作任务清单,将任务分发到相关股室,具体到人,明确责任,确保信息质量,保证更新及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29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148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尚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存在着较大差别,仍存在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涉税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层层把关,求真务实。第二,在处理公众诉求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个别涉税案件未按法定期限答复、答复内容不完整、未按诉求人要求的形式进行答复的情形。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定期限答复诉求人,并建立相关制度,规范答复流程,严审答复内容,明确岗位责任。

2021年,我局将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条例》和相关规定的合理范围内加大对最新税收政策、工作动态、思想状况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同时,充实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保证群众的需求满足感得以提高。在具体工作中,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高效,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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