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区(迎宾大道8号),邮编:237005,电话:0564-32865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20年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等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等职责,主动宣传政策措施,引导预期。
二是推进执行和管理情况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和确认权责事项,形成基础权责清单,更新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是强化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主动做好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行政处罚、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每一户市场主体。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细化工作时限要求,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设跟踪问效通道,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二是畅通公开渠道。按照《条例》要求在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及时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或通过纸质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
三是规范依申请答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工作,接收依申请办件后,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了解具体需求,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限,以最快速度、有针对性的提供给申请人相关材料,并全程跟踪办理进程,办理完毕后及时记录办理结果和存档。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内容,结合税收重点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统筹推进网站建设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出成效。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以社会需求为向导,通过政府网站、市局及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公众参与度。细化信息公开发布、受理、审核、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制度体系。
三是落实部门工作责任。根据相关制度要求,明确区局政务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严格绩效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细化、量化政务公开考核各项指标,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通报网上公开信息发布情况,提醒、督促、检查各单位政务公开执行情况。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功能。依托电子宣传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切实落实领导值班制,值班领导填写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记录,设立纳税服务值班岗,建立企业涉税诉求和快速响应机制,收集整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并将问题信息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
二是抓好网站平台建设。严格按照网站建设相关要求,推进开发区税务局外网网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强化其作为推行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突出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
三是积极开展新媒体宣传。组建开发区税务局税收宣传工作小队,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创作税收题材动漫、微视频等作品,拓宽政务公开受众范围,将重要税收政策及解读、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以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外界宣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是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上级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
三是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历次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考评反馈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找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部门,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2 | 407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13 | 356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 | 0 | 1005 |
行政强制 | 2 | +3 | 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着专业人才缺乏、信息公开不及时、规范性不强等问题。对此,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严格对照市税务局和开发区工委管委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和工作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领导,丰富公开载体,拓展公开渠道,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