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文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ahshitai.gov.cn)和“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http://anhui.chinatax.gov.cn)的政务公开栏目中查询下载。如对本文有疑问,请与石台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北路446号,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835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石台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池州市税务局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监督保障工作,不断拓展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石台县税务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新设置“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专栏,下设“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个子栏目,“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纳税人权利、纳税人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权责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16个三级目录,另外还有“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运行,规划计划,财政资金,招标采购,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部门动态,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税收政策,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16项二级目录. 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0余条,实现税收领域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24条,其中局领导简介5条、内设科室、直属机构简介19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局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其中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石台县税务局把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减税降费作为全系统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减税降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减税降费工作安排,促进减税降费落地生根,发布重点领域税收优惠政策政务公开信息18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3条。发布政府采购说明3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石台县税务局暂无重大建设项目。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本年度石台县税务局未发生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抗洪抢险应急管理统一指挥。应急公开2020年度发布应急管理情况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石台县税务局分别在相关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石台县税务局办公室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未收取政务公开有关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照省市县最新版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动态调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办公室牵头负责承接市税务局、县政府政务公开有关工作。二是印发建设文件,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政务公开各部门职责,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格式、公开时限、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等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规范。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涉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减税降费工作,及时转载国家2020年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减税降费政策,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公布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落实措施、成效。
3.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参加县政府举办的全县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落实会议要求。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县税务局工作实际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升级后的门户网站集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于一体,进一步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等领域,逐项明确了本单位主动公开标准目录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
2020年,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其中维持0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它处理0件;承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0件,被人民法院维持0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处理0件。承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0件,被人民法院维持0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处理0件。
2020年开展3次政务公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20年共进行3次整改落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18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38 | 1189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 | -2 | 4 |
行政强制 | 3 | +2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44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以来,石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各项工作任务基本落实,但还存在一些明显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意识还不够强;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21年,石台县税务局将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把握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力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具体来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宣传培训。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育,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保密审查意识,规范发布信息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加强考核提醒。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通报,提升工作效率,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石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