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望江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 01- 27   14 : 40 来源 : 安庆望江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望江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望江税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徽税务门户网站http://anhui.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望江税务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雷池大道1458号,邮编:246200,电话:0556-71840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望江税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做好“六稳”“六保”,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用权公开,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所有栏目均保持一定的更新频率。2020年通过望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安庆市税务局信息公开网发表信息704条,并在人民网、经济日报、学习强国、中国税务报、凤凰网、中安在线、安庆日报、安庆文明网等媒体上发表多篇文章。

(二) 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事项,无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培训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提升回应关切、政策解读的能力。建立健全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网站管理等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建立健全舆情推送、分析研判、调查核实、回应反馈、评估等机制。认真落实评估整改工作,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

(四)平台建设

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展公开工作,加强与望江主流媒体合作,通过望江新闻网、望江广播电视台等渠道扩大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入贯彻《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顺利完成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设立及信息公开,压实主体责任,动态更新维护相关信息。2020年,门户网站总访问量350835次。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统一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建议的渠道。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定期对信息公开、网站、新媒体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3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3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2

 65

行政强制

  3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望江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专业培训不足,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二是借助新媒体创新性、探索性开展工作的意识欠缺、能力不足。对此,望江税务采取以下措施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狠抓《条例》贯彻落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强化平台建设,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网站、媒体、办税大厅和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三是形成部门合力,加强监督检查和考评力度,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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