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长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 01- 27   14 : 50 来源 : 滁州天长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天长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天长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天长税务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以下简称《通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梳理、规范和确认权责事项,形成基础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在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指南,并及时做好动态调整。强化税收执法公开,及时公开欠税公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委托代征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天长市税务局按照《条例》要求在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及时公布联系邮箱、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或通过纸质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2020年,天长市税务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统筹推进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加强督查考核。依托天长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方便纳税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及问题投诉。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明确政务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是认真做好历次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部门,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同时结合安徽税务工作实际,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网站改版升级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2

19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7

4

行政强制

3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内容。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按照区政府相求,优化目录结构,形成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按照 《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依法受理公民和组织的依申请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完善税务系统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检索和服务功能。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的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 2020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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