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田家庵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徽税务门户网站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田家庵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人民南路23号,邮编:232001,电话:0554-663990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田家庵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稳中求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2020年,面对机构调整后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网络,构建了更为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日常工作中,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
二是稳中求全,紧抓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方面。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通过纳税人学校、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公众;加强对热点税收政策的解读,并通过电视专题新闻等方式予以宣传公开,取得良好效果;对于年度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类及单位人事任免类社会公众普遍敏感的信息,做到有事项必公开;依托淮南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方便纳税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及问题投诉。
三是稳中求严,规范拟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在发文环节即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
四是稳中求实,确保各类留言办理及时到位。明确专人负责“12345”热线、局长信箱的办理,进一步优化办理的流程:自接到办理单开始,分类处理留言,对于咨询类留言采取直接与相关科室对接的方式,争取一个工作日办结;对于举报投诉类留言,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领导签发后,交相关科室办理,并确定回复时间,需稽查局及主管税务分局调查回复的留言,争取在十个工作日首次办结,并电话联系留言人,说明办理情况,争取留言人理解;对临近办理期限的工单加强督促,提醒办理单位主动与纳税人沟通联系,预防屡诉的发生。
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登记、传阅、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的工作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合法,流程合规。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对于答复难度大、牵涉部门多的申请件,加强部门间沟通,研究共商后形成答复意见,确保答复内容合法有据。严格规范行文格式和答复用语,确保答复文书严肃严谨。2020年,未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公开事务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1名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了政务公开专干。明确了由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拟订本单位政务公开制度,编制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指南、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具体承办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事宜,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务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新《条例》。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专项辅导,配合实际工作操作,针对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加以分析探讨,增强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建立外部网站信息发布三步审核制度,通过发布部门自审、保密审查部门审核、政务公开部门审核等多环节审核,严把审核关,牢牢把握政务信息应公开全公开,未经审核不得公开两条底线,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三是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历次考评问题整改反馈工作。对照考评暴露出来的问题,一一核实,找准责任部门,发掘问题原因,压实责任到人,按照整改工作时限要求,全力抓好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考评部门,公布在市政务公开平台上,不折不扣完成考评整改工作,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税务局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严格公开保密审查、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等方式做好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保密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增加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防止直接上网。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反馈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找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部门,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2 | 19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2 | 42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淮南市田家庵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大。二是政务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今后,淮南市田家庵区税务局将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积极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检查,不断完善、定期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