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素萍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接到市政协办转来的有关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落实,4月8日,市局召开建议办理情况专题会议,开展自查,研究改进措施。现将现阶段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期政策落实情况
(一)现行支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
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退役士兵从事经营税收扣减优惠,2019-2021年每户每年12000元限额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10万元后,我市退役士兵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均在享受优惠范围之内。二是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年内按每人每年6000元定额扣减相关税费,最高可上浮50%。
(二)我市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落实情况
2019年以来共落实各项税费优惠402.1万元,其中2019年共有116户次减免增值税257.40万元,9户次减免个人所得税1.7万元;2020年1-4月,共有54户次减免增值税143万元,这也体现了今年以来对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优惠力度在不断加大。
(三)前期支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统一调度。市税务局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并提请市政府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组,形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高效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责任落实,紧盯重点企业。建立减税降费包保责任制。在全省税务系统率先实行包保责任,从局领导到每一位税务干部,都需要实地走访企业。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注重培训辅导。2019年8月22日,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利用市政风行风热线,重点宣传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二、工作改进措施
针对您指出的问题:一是宣传辅导力度待扩大,个别单位宣传辅导不够。二是政策落实待精细。三是协同配合待加强,获取数据存在难度。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支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更好更高效地落实到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一项机制。健全完善税务、人社、扶贫开发、军人事务、民政等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共同配合做好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工作。二是健全一个台账。建立健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台账,利用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系统查询、实地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对照台账,检视政策是否及时落实到位。三是用好一个平台。通过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开发的平台,利用省级各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收集我市涉及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信息,提高信息数据共享的权威性、及时性、完整性,确保实现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落实的共享共治。四是开展一次走访。结合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优惠政策落实,针对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落实开展一次专题包保走访,实行网格化管理,压实压细包保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