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税总办法[2016]19号)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开依据要求,现将旌德县税务局2021年4月12日-13日的税务行政许可公示如下:
旌德县税务行政许可2021.4.12-4.1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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