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
政府建设情况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
工作安排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 03- 25   10 : 48 来源 : 淮北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在省税务局和淮北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局、市局党委各项工作部署,紧扣“四力”要求统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升政治站位、创造工作实绩,规范税务执法、守住规矩底线,有效推动淮北税务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开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现将我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刚刚过去的2020年,注定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复工复产任务艰巨繁重,我们经历着种种考验,也经历了重重磨难。艰难勇毅,磨砺玉成。我们统筹抓好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与“十三五”税收工作收官,理论推动工作不断进步;统筹抓好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兼顾了减与收;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夺取了双胜利;统筹抓好系统管理与风险防控,在化解风险中做到了行稳致远;统筹抓好目标引领和问题整改,经历各类大考最终实现了目标;统筹抓好优化服务与依法行政,凭借精准服务赢得了纳税人的肯定。

经过全市税务系统的不懈努力,绩效考评以全省第三的成绩被评为2019年度优秀等次,纳税人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五。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92项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平均成绩91.97分,高于全省平均分(87.58分)4.39,喜获全省税务系统第一名,实现历史性突破市局法制科刘素娥同志被淮北市委宣传部、淮北市司法局授予淮北市“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濉溪县局法制股张秀才同志被授予淮北市“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通过淮北市委依法治市办推荐上报的依法强省征文《关于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调查与思考》被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评为“优秀”奖;完善重点群体退役士兵优惠政策落实对外协作对内协调机制被省局政策法规处推介到“全省政策法规工作群”,供各地市借鉴学习。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税收职能,充分发挥税收作用

1.坚持依法征收税费严格执行组织税收收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贯彻横向纵向统筹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网络式”管理新局面,凝聚组织收入工作的合力。严明组织收入工作纪律。精准税收分析,加强税源监控,强化税收征管,把经济增长的优势转化为税收实绩。全年组织税费收入170.5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12.89亿元;非税收入3.91亿元;社保费收入50.53亿元;其他收入3.25亿元。

2.减税降费落实到位。对标对表中央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总局“四力”要求。市局及时组建2个专班、2支专家团队。党委会专题研究减税降费8次,制定措施办法6个,督导落实4次。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冲锋在抗疫志愿、减税降费一线,带头攻坚克难,示范引领带动。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26.6亿元。办理出口退税4.36亿元,同比增长207.6%。实施精准宣传、精准辅导,及时印制《支持稳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25万册,送到各级税务机关、纳税人缴费人。

3.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年初召开全市税务系统优化纳税服务暨营商环境会议,强化服务意识教育。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发票领用比例达77.7%。上线淮北市不动产税收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一窗办理、即办即取。配合政府各部门,着力解决房地产“难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已办理52971户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7项营商环境税收指标准期办结率均为100%,位居全省前列。利用大数据,为53家复工复产企业匹配供销商2000余家。利用银税互动,为274户企业贷款5.55亿元。利用“四送一服”,为企业办实事60余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办理小微企业涉税诉求149起。

4.推动重点政策落实。围绕落实减税降费这一税收工作主题,突出念好“强”“全”“力”“真”四字经,着力抓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及零就业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当年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残疾人创业就业等有关税收政策的落实落细。一方面,完善系统内与系统外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及残疾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机制,实现信息交换、业务指导、问题处理及结果反馈的常态化。另一方面,积极与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残联等7部门联系,及时获取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及残疾人创业就业等相关数据,比对后下发至各县区税务局核查,督促县区局做好宣传辅导,确保实现“应享尽享”。

5.不断增强落实合力。市局法制部门主动与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部门对接,及时互通反馈有关信息,联合协调及时解决难题,联合助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主动配合市财政部门开展减税降费落实情况问卷调查,共同撰写减税降费典型案例2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上级机关。同时,认真落实市局2020年6月30日重点工作会议精神,牵头对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减税降费政策等进行梳理,印制《减税降费政策汇编》1000套(上下册),发送到全体税务干部手中,切实提高其对税费政策的知晓度,更好地推动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6.强化税收风险管理。为全力服务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背景下,按照省局要求,每周一通过减税降费“3+1”模型定期扫描疑点数据,扫描出疑点数据立即下发风险提醒任务,督促各县区局及时应对。2020年已下发减税降费风险提醒任务24批次1133户,查补入库税款85.03万元。根据第三方信息及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重点分析了企业拍卖土地未按规定申报契税的情况,并下发四批次共四户风险评估任务,完成4户,补缴契税及印花税8713.20万元。同时,利用医疗保障局医保刷卡数据,发现部分医药零售行业存在未如实申报销售收入,隐瞒现金、电子支付等销售收入的风险。2020年下发3户风险核查任务,补缴税款4.16万元。

(二)着力推进制度建设,依法行政有序推进

1.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持续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强化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管理工作。按照省局、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遵循“谁制定,谁清理”的工作原则,先后开展了3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真正做到了底子清、条目明。同时,积极做好地方涉税、涉费征求意见稿的办理工作,把好税费政策关,切实做到以税资政。2020年,对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的117份征求意见稿,在征求主责科室意见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反馈。

2.落实政策解读机制。完善税收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各级税务机关业务水平,打通政策法规落实“最后一公里”。2020年,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增值税电子发票、资源税法等方面的培训,使税务干部能够把握好政策要领、落实好征管要求,确保政策精准落地。通过开办纳税人学堂、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等方式,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培训内容,解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让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不断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3.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市局先后印发《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工作方案》《淮北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严格遵守组织收入原则的通知》等11规定,为指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成立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服务专家团队、工作专班,研究解决各单位在税费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协同做好政策解读、政策落实工作。切实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收集、编辑上报省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4期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2期。

4.统一规范权责清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全力推进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工作。2020年,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省局要求,在清单编制过程中,对各权责事项的选择、设定依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追责情形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无错项、无多项、无漏项。各单位权责清单编制完成后,经本级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上报省税务局审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全市税务系统18家执法主体分别于2020年7月20日、8月31日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权责清单以及权责事项信息表和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同时,做好动态调整。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民主

1.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积极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对重大决策,按研究范围分别报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决策事项提请研究决定前,必须听取意见,未经深入调查研究、征求群众意见的,一律不得上会。不搞临时动议、私下授意、形式主义。决策前党委成员充分沟通,坦诚交换意见;决策中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充分集中集体智慧,防止“一言堂”2020年,召开局长办公会15次,研究提案113件;召开局务会议3次;召开党会议50次。

2.坚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新税务机构依法治税能力建设。四个机构坚持集体审议原则,按职责分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积极探索推行重大事项决策立卷归档和全程记录制度,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3.实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提交会议研究的提案,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率,提交研究之前,应当交由法制部门或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通过的,一律不上会、不研究。加强与承办部门、办公室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提交会议研究前,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完善审查台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2020年,对21“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实现了全覆盖。

4.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坚持书面审理和会议审理相结合,加强与案件提请单位的联系协作,严把法律依据、案件事实、证据资料、执法文书、执法结果告知、案件当事人依法维权等关口,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保障税收法律得以有效实施和自觉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严把受理、审理、决定关口。2020年,受理重大税务案件21户(上年结转3户),已审结19户,退回补正3户,在审2户。

(四)坚持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效果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召开“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评审座谈会,强化“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将各单位“三项制度”的推行落实情况列入市局纪检组统一开展的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全面自查自纠督查督办内容。细化量化《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严格对标对表抓好落实。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数据,2020年8月中下旬,市局法制科牵头组织对系统各单位开展了“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调研督导,针对发现问题于9月10日对7个单位下达了《“三项制度”调研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决定书》,督促各单位在9月30日前整改到位。根据各单位整改结果,2020年10下旬,又对相关单位问题整改结果进行了抽查。11月14日,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关于“三项制度”调研督导情况的通报》。

2.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工作指引》,全力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并将落实情况列入督察内容。同时,积极采取政风行风上线专题宣传、基层调研、问题收集、请示汇报等行之有效措施,宣传和贯彻执行好长三角区域内统一适用的重点涉税事项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清单。2020年,共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757户次,入库罚款62.94万元,其中简易程序处罚485户次。

3.开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淮北市税务局“细严实”开展案卷评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新闻素材于2020年11月20日被安徽税务网站首页“税务简报”栏目刊载,并被2020年《安徽税务》杂志第6期刊用。在标准上求细。结合省政府、省税务局有关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最新规定和要求,制定案卷评审标准,细化行政许可类案卷评查88项、行政处罚类104项具体内容,确保评查全覆盖。在程序上求严。划分自查自评、集中评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在前期参评单位提交案卷自评结果的基础上,市税务局组织开展集中评查,采取“随机确定评审人员、随机选取评审案卷”方式,对照标准现场打分,并对扣分事项说明原因,通过横向、纵向全方位比较,进一步深挖问题原因。在运用上求实。坚持评查同步整改,及时下发整改建议,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反复出现和整改不及时的问题,“点对点”下发整改通知书,以案卷评审整改常态化,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程序意识、质量意识,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4.强化服务和执法投诉管理2020年度,安徽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自动转接远程坐席功能正式启用,地市远程坐席承接全省纳税人、缴费人来电,话务量、解答压力激增。淮北纳服中心通过在线电话接听、网络留言回复等渠道应答纳税人咨询共计19704件,是去年同期的446%;全面上线来电人“好差评”系统,通过人工提醒、语音助手、短信推送的方式对每一通来电进行满意度调查。2020年12366接收的淮北市纳税人来电评价均为满意,实现来电人满意度百分百。全年通过12366热线接收省内纳税服务投诉1件、接收涉税举报118件,均属于纳税人举报业务往来方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轻微违法行为举报并按时限办结;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9条,已向省局反馈并按时回复纳税人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纳税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一日办结”“六个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以内,提速发票申领事项,新办企业发票申领升级为即时办结。与多部门通力合作,借助信息技术,深化数据融合、业务融合和技术融合,形成“数据互联互通、多方协作共治”工作模式,上线“安徽省税务局不动产交易税收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不动产交易“一窗办理、即办即取”。增值税申报“一表集成”,财产和行为税十个税种合并纳税申报,持续减少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简化办税资料,减少纳税次数。7项营商环境税收指标准期办结率均为100%,位居全省前列。

(五)构建行政权力监管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1.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接受纳税人监督。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安徽省税务局的监督。同时,淮北市税务系统各级纪检部门切实加强与各级纪委监委、政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重点了解涉黑涉恶、扶贫领域、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方面的问题线索。主动向各级纪委监委、政法部门汇报相关工作情况15次,开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1057人次。

2.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监督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内监督责任等加强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2020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市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风廉政专题学习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2次,提交党委会研究纪检工作议题10次。协助组织召开淮北市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3.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围绕审计监督要求,开展“回头看”自查整改问题21个,综合监督检查自查整改问题82个。远程执法督察整改55条数据,责任追究15人次。扎实推进“夯基础、抓落实、促提升”专项活动,组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五个专项整治,提出管理建议109条,受到了省局肯定。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各类问题做到逐条整改、逐条核销,做好相关资料留存。经自查,发现问题1个,涉及人员1人,涉及截留税费金额186098.41元(由于发现及时、采取措施果断未造成税款流失),对责任人进行了行政撤职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0年,市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定期研究部署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市局2020年全年主动通过淮北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40条。

(六)完善纠纷处理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畅通信访沟通处理渠道。严格按法律途径分类处理信访工作,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发挥互联网站、服务热线等优势,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问题主动收集机制,把来信来访、12366热线等各类渠道收集的情况汇集起来,从中发现问题,有针对地加以解决和引导,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沟通不及时不顺畅引发信访事项。同时,严格执行信访重大事项“零报告”制度,各单位第一时间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分析和研判,确保全市上下互通、整体步调一致。压实一把手责任,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2020,市局共发生(含结转)2件信访案件。

2.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成立并及时调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外聘了法学教授、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9名专家为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注重发挥组织建设核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安徽省税务行政争议前置处理办法》,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妥善处理执法争议。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切实加强工作沟通协调,遇到问题及时向省局汇报,以取得支持。按规定及时受理和审查安徽国瑞食品的复议申请,并邀请省局法规处领导和市局法律顾问进行现场指导。针对安徽国瑞食品复议案件处理意见存在异议时,市局领导带队及时省局政策法规处、财产行为处现场汇报,该案件最终得以成功化解。同时,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切实加强与法院的工作沟通协调,遇到问题及时向省局汇报,以取得支持。

3.认真落实争议前置办法。为了依法妥善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进入行政复议、诉讼程序的案件的发生积极抓好《安徽省税务行政争议前置处理办法》的落实。通过“淮北税务法制”微信工作群对市局第一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以及各县区局提出了贯彻落实要求,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市局稽查局查处的淮北鑫利源洗选技术有限公司案件,通过落实《安徽省税务行政争议前置处理办法》,纳税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被采纳,重新启动了调查程序,征纳矛盾被有效化解。同时,认真落实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加强税务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七)着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建设水平

1.落实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2020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会议学法制度。2020年,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召开3次领导干部学法会议,54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法治政府要求等被列入学习内容,进一步培养了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工作方式。同时,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在税务人员初任培训、升职培训、年度培训、业务培训中安排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税收法律法规等法治教育内容,不断提高全员法治素养。印发《全市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明确培训的主要目标、重要指标和重点项目。

2.强化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及时印发培训文件,在全省率先开展集中培训和测试工作,并将测试成绩通报到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形成执法资格考试的培训合力。建立谈心交流群,邀请《法律基础知识》副主编、合肥市局法制科陶涛副科长前来授课。落实一系列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一人一桌,按席卡就坐,前后左右距离1米以上,配齐各类防疫物品,切实保障考生健康安全。积极协调处理工学矛盾,采取“线上自学+线下集中”模式,建立“执法资格考试群”“师生互动群”,及时将模拟测试卷、最新政策梳理要点、最新时政题库等发布到群内,方便每位考生学习交流。备考期间,先后组织12次模拟测试,所有试卷均是根据最新政策法规和时事政治出题、阅卷,杜绝“拿来主义”。经过31位考生的积极努力,顺利通过9月13日的全国统一考试,平均成绩荣获全省税务系统第一名,再次实现应试率、通过率两个100%的目标。

3.着力高法制队伍素质全面实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税务人员从事税务执法活动(包括税收和非税收入的执法活动)应当具有税务执法资格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安排在执法岗位,也不得安排其从事税务执法活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专项集中办公、专题调研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其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2020年,组织和参加法制人员、公职律师等参加法制业务培训4次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机制,保障税收事业健康发展

1.加强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及时调整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4个议事协调机构,修订完善《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依法治税第一责任人职责,从而有效保证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运行的常态化、规范化,确保了各项重点、中心工作得以有效落实。2020年,市局召开3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共对8个重要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审议通过。

2.夯实法治制度建设基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市局及时制定《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法制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从工作目标、重点、责任、措施、方式、要求等方面进行明确。同时,在落实过程中,从组织建设、职责分工、内容、步骤、措施、监督考评等方面出台文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和人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分析解决问题。通过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抓好监督考评,以制度建设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全面落实。

3.持续强化法律服务团队建设。有效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办法》,注重内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培养和使用。积极参加省局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组织公职律师等积极参与执法投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重一大”合法性审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项工作,充分发挥市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截至2020年12月,全市税务系统共配备4名公职律师,6名法律顾问(其中内聘法律顾问4名,外聘法律顾问2名)。仅2020年以来,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参与办理的事项共62项。

4.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要求,,对2020年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和法治政府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并于2020年12月底按时报送至淮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将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列入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每年度述职述廉述法的年度评价和学习培训测试、考勤、建档、通报等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存在问题

回顾2020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但也存在困难:

(一)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优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单位和个人服务理念落后,跟不上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要求,不能有效运用服务新手段新方法。同时,个别单位和个人政治站位不高,对“国之大者”理解不到位,不善于从大环境大背景下把握税收政策落实。

(二)“三项制度”推行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部分执法人员习惯于纸质的记录形式,对应采用音像记录的行政执法事项未能录像或照相。同时,个别单位税源管理部门和法制部门之间协调不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审核的质效,存在应审未审、事后补审的现象。另外,法制人员配备不足,有的区局只配备了一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例不到1%。

)在法制队伍建设方面,法制部门人员有所欠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较少。

)在执法实践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或人情执法、随意执法,程序不规范、证据资料缺失等,执法过程依然存在风险。

)个别单位执法理念有待转变,没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对于税务行政相对人诉求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等。

针对上述问题,应引起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和税务干部的重视,必须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必须要正视出现的问题,分析成因,采取措施,将在今后工作认真对待,积极整改,进一步提高工作整体质量。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强化税收业务党建融合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讲话精神,着力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贯通融合党务、税务和事务,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政治上把握方向、顺应大势、服务全局,坚决防止“不落实”“慢落实”“机械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持续落实落细税费政策。不断深化包保责任制,逐步实现“三个提升”,巩固“三道防线”,做实“三个精准”。强化责任意识,把落实减税降费作为第一要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决不能以组织税费收入为由,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上打折扣、搞变通。同时,密切跟踪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效果,聚焦“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方向,研究提出完善税费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三)持续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守好底线。依法依规,抓好主业,落实好省局、市政府2021年预算指标。处理好减与收、质与量、条与块的关系,该减的减到位,该收的收到位,注重精准预测、依法统筹、提升收入质量,做到量稳质优。守住底线,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杜绝违反组织收入纪律的行为发生。同时,抓好统筹、形成合力,发挥以税资政参谋作用。

(四)持续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继续抓好《安徽省税务行政争议前置处理办法》落实,重视纳税人合法合理的诉求。增强调解意识,善于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纳税争议。畅通协调渠道,努力将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系统内部,从源头上减少涉税争议进入复议、诉讼程序。同时,规范和监督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执行落实好《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以及总局、省局配套措施,切实做到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精准识别、推送、应对风险,严禁大面积、撒网式、全行业风险推送、稽查评估,严禁动辄停票、一刀切式执法。认真执行长三角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机制,规范执法标准。加强税收执法内控监督,严格执法过错追究,坚决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

(六)持续加快推进以数治税。稳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要提高认识、提高站位,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按照部署,试点扩围,并建立相适应的执法、监管、稽查机制。围绕总局“六大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金税四期系统,并建立配套业务流程、岗责体系。加强以数治税能力建设,突出数据赋能,拓展大数据运用,推动实现数字化管理,从“以票控税”转变到“以数治税”。

(七)持续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切实增强法治思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重大事项。加大法制教育力度,增强全员法治意识,继续做好新进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确保通过率100%。加强法律服务团队建设,培养使用好公职律师。开展法治示范基地建设,打造成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样板。

(八)持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加强干部教育,增强政治能力和责任担当。继续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提高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实操性。坚持党管干部,选好用好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组织全员学习党内重要法规,重大税收政策、重要管理制度,对政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加强绩效管理,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同时,按照市局培训计划要求,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全市税务系统法制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不断提高税收法制人员的履职能力。

 

 

                          淮北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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