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徽“答卷”
发布时间 : 2021- 01- 21   15 : 51 来源 : 安徽日报客户端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12月11日,黄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展开展。此次战果展为期5天,共展出的1500余件实物中,有黑恶势力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各类车辆,查封、冻结、扣押的麻将机、游戏机, 聚众斗殴及寻衅滋事时使用的枪支、刀具、棍棒等。

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771个、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4744件5409人、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605个……这是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徽交出的“答卷”。这份 “答卷”,“得分”如何呢?据全国最新民调,2020年下半年我省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满意率达到96.34%,位居全国前列。

专项斗争助推群众安全感提升

“以前下夜班,走在路上总是提心吊胆的,还需要家人来接。现在下夜班,都是我一个人回去,也不害怕了。”在阜阳市太和经济开发区一制药企业上班的王兰,在谈到自己的“安全感”时说,多亏了扫黑除恶,以前在大街上经常看到的小痞子、小混子如今很少见了。王兰觉得,这一“变化”主要是从该县的邢丙军、王成斌等52人涉黑组织被打掉后开始的。

以邢丙军、王成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该犯罪组织成员多为武校毕业生,相互之间多为师徒、师兄弟关系,具备一定的武术功底,崇尚暴力。经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太和县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3起,致1人重伤、2人轻伤;在公共场所实施聚众斗殴6起,寻衅滋事23起,致9人轻伤,多人轻微伤;在驾车追逐他人过程中,因翻车致1人死亡。除此之外,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还实施了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给当地群众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强制和威慑,多名被害人被殴打后不敢报案,被迫接受调解,甚至主动要求和解;部分娱乐场所经营者的财物遭到毁损,不敢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受到滋扰、恐吓、殴打的被拆迁户,被迫搬迁或违背意愿签订拆迁协议。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破坏了当地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同时,还造成了群众安全感下降。2016年,太和县群众安全感在全省105个县(市、区)中排名第100位,被省综治办纳入综治重点管理;2017年3月,因重点管理期间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目标,再次被纳入综治重点管理单位,最终省综治委对其实行一票否决。

在专项斗争中,太和县共打掉以邢丙军和王成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刘海宁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等涉黑涉恶团伙共计16个。专项斗争后,太和县的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2017年全县群众安全感为97.01%,全省排名第89位; 2019年上升至99.2%,全省排名第25位。”1月19日,太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仲弢在谈到专项斗争助推群众安全感提升时说。

专项斗争助推群众安全感提升并非仅在皖北。在皖南池州市,出租车驾驶员郑清明(化名)有着切身感受。因购买出租车、办理相关手续被多收取费用,郑清明将池州市振皖汽运服务有限公司女老板蒋玉芬告上了法庭。后蒋玉芬指使人员对郑清明的出租车多次进行打砸,4个轮胎全被扎破、所有挡风玻璃被敲碎……这位女老板还以池州振皖实业公司名义,从事高利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蒋玉芬为组织者、领导者,以王苏涛、胡明等16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寻衅滋事86起、敲诈勒索54起、非法拘禁4起、非法侵入住宅2起、虚假诉讼5起、诈骗4起。2020年10月12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名,判处被告人蒋玉芬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成员不同程度获刑。如今,对郑清明来说,最大的安全感便是,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出租车被打砸了。统计数据显示,专项斗争前池州市的群众安全感为98.46%(2017年),2020年升至99.38%。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771个,其中涉黑组织199个、涉恶犯罪集团564个、涉恶犯罪团伙1008个,查扣冻涉案资产130.49亿元。专项斗争助推群众安全感提升,在全省层面同样十分明显。数据统计显示,全省刑事案件发案数、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发案数持续下降,分别由2017年1至12月的191354件和4535件,下降至2020年同期的177519件和3609件,降幅分别为7.23%和20.42%。2020年,全省群众安全感达98.95%,连续9年上升。

专项斗争助推党风政风优化

“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国家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和庇护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侦办中,专案组共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69条,涉及公职人员30余人。案情极其复杂,黑、‘伞’‘网’相互交织、千丝万缕。”1月19日,在谈起李永泉等17人涉黑案的办理经过时,安庆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黄贵忠说。

2019年6月,太湖县警方对以李永泉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立案侦查。李永泉与他人注册成立的太湖县顺理拆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征收和拆除业务。为开展业务,李永泉网罗了一批前科劣迹人员进入拆迁公司,组成“地下武装”。在征收和拆除业务中,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李永泉本人深耕太湖县近25年,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后盘踞太湖县长达10年之久。案件侦办初期,专案组向太湖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调取房屋征迁有关资料都难以完成,更谈不上获取关键证据。加上李永泉的县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案件始终难以突破,一度陷入瓶颈。为确保该涉黑犯罪组织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得到依法严惩,案件侦办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依法采取提级侦办、异地用警、检法提前介入、纪委监委同步上案等举措。“市纪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牵头,公检法三长参与,先后7次共同调度该案,确保了案件侦办、打财断血及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同步发力,切实形成打击合力。”安庆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常务副主任方智说。

后经查实,以李永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计涉案73起。2020年7月30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17名被告人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行贿罪等9项罪名,被望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目前,安庆市纪检监察部门已对吕明华(时任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道元(时任太湖县县城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组组长)等15名涉及该案腐败、“保护伞”问题的公职人员进行立案,留置并移送司法机关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4人。“上述案件查处后,太湖县住建、公安、检察等部门专门组织开展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市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党风政风明显改进。”黄贵忠说。

在查办涉黑涉恶相关案件后,党风政风明显变化的还有淮南市河道采砂监管部门。在办理管宇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多起非法采砂领域案件过程中,淮南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坚持线索双向移送反馈,确保“扫黑”“打伞”同步推进。据统计,全市共有30名公职人员因充当非法采砂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被查处。针对河道采砂监管队伍存在的问题,淮南市河道采砂监管部门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为鉴,开展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一支 “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河道采砂执法新队伍基本形成。

据统计,在专项斗争中,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4744件5409人,其中立案查处3389件3501人,其中厅级领导干部7人、县处级领导干部269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72人,移送检察机关528人。在全省打掉的涉黑组织案件中,挖出“保护伞”“关系网”比例由最初的57.1%上升至91.7%。(来源:安徽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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