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以及《湾沚区政务公开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湾政务办〔2021〕1号)等文件的各项要求,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2020年,湾沚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1条,包括机构设置、税收法规政策、税收工作动态、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新闻发布等栏目内容。部门设置及信息发布紧紧围绕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方面,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围绕税务机关自身事项推进公开。进一步公开机构职能信息和工作职责。主动公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投诉举报及政务公开电话等有关信息并做到动态更新,方便纳税人查询。设置领导专栏发布局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信息。
二是围绕纳税人强化政策解读和互动回应关切。围绕2020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切实做到及时更新,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等职责,主动宣传政策措施。
三是稳妥公开财政和招标采购信息。主动公开2020年度公开经批准的湾沚区税务局预算、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公开。
四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渠道。配合芜湖市税务局加强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建设,组建新媒体创作团队,通过图解、短视频、视频等更为生动的形式,拓宽政务公开受众范围。全年创作稿件19余期,被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7篇次,被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采用1篇。主动加强与市税务局相关部门联系,构建上下联动的新媒体互动格局,将重要税收政策及解读、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及时对外发布。
五是推进其他政务信息公开。按规定在网站发布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加强在市税务局网站、区政府网站等媒体上的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利用减税降费包保宣传、培训辅导、扫黑除恶宣传、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等形式,不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务公开的影响力逐步扩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我局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机制制度建设,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在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及各类教育培训上均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强调和培训,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机关各内设机构设立了兼职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发布、公开内容的审查等工作,营造了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以社会需求为向导,结合上级绩效管理考核和区政府对税务局的目标管理考核契机,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细化信息公开发布、受理、审核、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制度体系。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主动向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和区政府信息办沟通汇报,完善了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及时向相关栏目权限维护至相关部门。并严格工作和保密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2020年我局共举办政务公开培训2次,极大的提高了全局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
二是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认真按照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和区政府信息办考评要求,做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根据考评反馈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找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部门,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1 | 345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13 | 2891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 | -2 | 641 | |
行政强制 | 3 | +2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8715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在宣传和引导工作方面比较薄弱,要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三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有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我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处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处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进一步深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注重与纳税人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公开,确保公开的内容更加具体,更加贴近群众需求。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除充分利用市税务局外网平台发布信息外,注重在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上不断挖潜,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努力提高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三是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内部责任单位和部门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制度执行,规范公开行为,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