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肥东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肥东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徽税务门户网站(http://anhui.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肥东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南环路包公桥以西260米,邮编:231600,电话:0551-6771193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肥东县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范围,丰富解读形式。围绕2020年县局税收工作重点任务,精准解读有关税费政策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主动宣传税收政策,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二是加大行政权力公开。与相关股室加强沟通,捋清权责事项,形成基础准确的权责清单,向纳税人公开发布,从制度和形式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是加强执法结果公开。依托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强制等权责项目内容及处理结果,将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开,加大执法结果透明度。
四是加强减税降费公开。依托市政务公开网站的“减税降费”专题,集中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公开疫情期间相关税收新政,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政策支撑。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设置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及专职人员组成,专职人员负责受理、办理、答复,及网站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检查。同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申请公开内容合法合规。
二是完善申请渠道。按照要求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地址、邮箱、传真等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申请人及时通过不同方式提交申请。
三是及时规范答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办理、回复等工作,接到申请办件后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了解具体需求,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限,及时提供给申请人相关材料,并全程跟踪办理进程,了解申请人需求,提供满意的服务,办结后及时记录办理结果和存档。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队伍建设。肥东县税务局结合税收重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日常工作中加强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感,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出成效。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通过深入调研了解当前工作机制的不足之处,努力改造完善,形成高效的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总结改善,探索长效、高效、科学的工作机制。
三是完善责任设置。细化量化指标,与县局各个股室工作联系对应起来,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下发,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开内容的准确性。细化责任设置,明确责任部门,相关股室对自己提供的数字负有直接责任,办公室审核岗位负责把关审核。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运用线下场所,面对面解决问题。规范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依托电子宣传屏、公告栏等设施,纳税人小课堂、纳税人学堂等方式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办税流程以及宣讲最新的税收政策,设置意见建议箱,收集纳税人所需所想,及时为他们答疑解惑,将问题压实在基层;切实落实领导值班制,现场解决矛盾,设立纳税服务值班岗,选用业务熟练、态度亲和人员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二是创新线上方式,扩大平台建设。按照省、市局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突出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作用。2020年,在合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30条,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信息314条;筑台增智,加强平台建设,开展线上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线上交流的方式解决纳税人的诉求。在安徽税务、合肥税务、大美肥东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信息,宣传2020年最新税收政策。疫情期间通过税企工作群发布疫情优惠政策与工作通知,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充实人员力量。随着办公室人员变动,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特别是专职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审核信息的能力。
二是规范公开审查。按照保密工作要求,税务总局、省市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办公室为审查部门,由办公室主任和专职人员对拟公开的每条信息都经过两次审查。
三是落实工作任务。开展“六提六促”专项行动,认真整改工作。根据考评反馈的问题,按照局领导批示,传达给相关部门,并按制度要求进行追责,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2 | 454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13 | 1015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 | -5 | 1100 | |
行政强制 | 0 | +5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730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肥东县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市局及肥东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仍然存在政务公开的实时性、规范性、全面性有待加强,职责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县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继续加强领导,强化认识。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对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吃透相关政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细化公开指标,做到精准公开,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重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实现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增进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四)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和上下衔接。加强单位内部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各股室的职责和责任,将政务服务与税务部门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完整、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