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大观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 01- 27   16 : 16 来源 : 安庆大观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大观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大观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徽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安庆)(/col/col9485/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大观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庆市孝肃路251号,邮编:246000,电话:0556-598115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大观税务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快推进政务体系建设,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精准解读2020疫情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全员包保、线上投递、直享快达让广大企业对于税收优惠政策理解透彻、应享尽享。

二是切实推进纳税服务公开。积极宣传纳税人权利义务,主动向社会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及时更新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

三是加强税收执法公开。及时发布权责清单,按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公布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和委托代征公告信息,按月发布非正常户信息,按季度发布欠税公告,提升全社会自觉诚信纳税遵从度。

四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与纳税人、缴费人关系最密切的事项为重点,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细化工作时限要求,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设跟踪问效通道,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二是畅通公开渠道。按照《条例》要求在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及时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或通过纸质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

三是规范依申请答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工作,接收依申请办件后,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了解具体需求,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限,以最快速度、有针对性的提供给申请人相关材料,并全程跟踪办理进程,办理完毕后及时记录办理结果和存档。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按照《条例》《通知》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公开审查,规范信息发布,强化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细化绩效考评,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与纳税人、缴费人关系最密切的事项为重点,搭建好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平台分税收宣传、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四个模块,及时更新税务工作进展信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纳税服务等与纳税人、缴费人息息相关的事项。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单位相关部门公开意识。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严守保密纪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申请人、部门负责人、保密办、分管局领导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做到“无审核 不上网”。认真做好历次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考评反馈的问题,按照局领导批示,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5

44

行政强制

2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442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大观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部分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力不足,内部衔接不畅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质量;二是主动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缺乏创新。2021年,为使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将对照上述问题做出改进。一是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部门配合,提升信息公开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三是进一步压实信息公开责任,严把质量关、时效关,不断提升网上信息公开与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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