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祥实业有限公司(91341302395695889F):
我局已依法对你单位制作《税务检查通知书》宿税一稽检通二〔2020〕17号,决定派王磊、关晓峰等人,自2020年7月21日起对你(单位)发票涉税问题调查取证。请予支持,并依法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