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黄山市税务局”)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文件精神,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实现了税务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税收法治水平进一步提升的工作目标。
一、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严格落实“三个务必、三个坚决”要求,进一步提升经济税收的匹配性、收入增长的稳定性、税源发展的持续性。2019年,全市共组织税费收入116.9亿元。
2.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实打实、硬碰硬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重大战略部署。2019年,我市新增减税降费13.8亿元,减税政策效应进一步呈现,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3.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办理时间普遍压缩5个工作日,简并申请文书3项,减少材料报送5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要求,分三批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231个具体办税事项。
4.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在黄山市级政府权责清单(2018年本)的基础上,对个别事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调整后黄山市税务局共有行政权力24项。
5.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落实,继续完善多证合一,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对全市20109户纳税人进行信用等级评价,认定并上传红名单1236户,黑名单18户。推出《受理即办事项及免报资料清单》,电子税务局实现139项涉税业务网上直接办结、588种纸质资料免于报送。
6.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联合市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统计局主动搭建税收经济分析合作平台,在全省率先构建税收经济分析信息交流协作机制,形成调研成果15篇。
(二)着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2019年按规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以下简称“安徽省税务局”)备案。按照安徽省税务局和市政府要求,开展6个批次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19年审核地方政府各部门的71份涉税文件,提出修改意见50余条,有效保证了地方政府涉税文件的合法性。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深入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2019年审查各类决策事项20余件,提出修改建议40余条,有力保障决策合法性。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前充分沟通,坦诚交换意见;决策中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充分集中集体智慧,防止“一言堂”;决策后保持意见统一,分工抓好落实。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4大类34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等。2019年共在网站、办税大厅等渠道公示执法信息2667条,对130件重大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对税务执法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遵循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执行全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努力做到执法“一把尺子”,避免执法结果畸轻畸重。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按照裁量基准进行行政处罚案件503件。
3.持续推行说理式税收执法。借鉴“枫桥经验”,在全省率先推行“说理式税收执法”,编印模板、开展案例点评交流。2019年黄山市税务局先后开展各类专题培训20余场,制作说理式执法共文书3996份,其中行政处罚类文书331份。2019年9月,《中国税务报》整版6000余字对市税务局说理式执法工作做法进行推介。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成机构合并后执法人员的确认和发证工作。全年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30期,培训1306人次。同时,积极组织参加安徽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执法人员培训。
5.积极推进联合激励和惩戒工作。进一步推动将纳税信用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深化银税合作领域,2019年共有316户企业获得税融通贷款6.7亿元。2019年共向15个部门传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0个。
6.加强税收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2019年稽查部门共对141户涉嫌虚开骗税企业进行案件检查,查实虚开企业82户,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检查35户。2019年承接国家税务总局双随机重点税源20户企业的自查工作,承接安徽省税务局双随机抽查企业共3户。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落实干部管理规定,加强干部日常监督。按时保质完成处级干部向安徽省税务局报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工作任务。对干部在企业兼职、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开展了相关专项治理。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建立特邀监察员制度,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会议。开展纳税人大走访等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税务机关。按时完成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4件。
3.加强行政监督。2019年在全系统开展“夯基础、建制度、促规范”专项活动,通过自查和交叉互查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网络问政监督渠道。2019年共受理安徽省税务局12366热线转办单74条、12345市长热线转办单100条,通过网站“互动信箱”受理各类办件共114条,按照规定时间程序办理答复。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坚持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截止2019年底共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包含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决策公开等21大类112条信息。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推行行政执法争议前置争议办法,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规范税收执法,畅通受理渠道,妥善处理税收执法争议。黄山市税务局于2019年按规定受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件。
2.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明确把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及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单位在职党员参考人数195人,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考率达到100%
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等任务中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问题,自觉听取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意见。打造以公职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团队,目前全市共有11名公职律师,20名内外法律顾问,2019年公职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共计908件,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务958件,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方面的保驾护航作用日益凸显。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在执法实践中开展普法工作,组织4轮160余期集中培训,补充配合开展纳税人学堂、小课堂等方式精准辅导,累计培训辅导15万余户次,“税法大课堂”课件视频荣获国家税务总局首届“税官讲税法”活动第一名。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领导。在黄山市税务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充实法制部门力量,全市法制部门均配备公职律师或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通过培训、实践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重点任务10项。
3.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黄山市税务局围绕制度建设、税收执法、普法宣传、税务监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2019年黄山市税务局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安徽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依法行政工作获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同志批示肯定。“打造‘说理式税收执法’亮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入选2019年度安徽行政执法十大事件候选事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黄山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根据安徽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着力提高全市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税意识。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生命线和基本准则,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有效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需求个性化、诉求多元化、信息网络化的新变化,为税收改革和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二)进一步夯实法治工作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发挥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带动全体干部学法用法,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准确执行税费政策,营造良好的税收发展环境。抓好政策效应的分析,做好政策落实的自我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始终坚持统筹推进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与加快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这条主线,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完善专业化税源管理体系和大数据风险管理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深入开展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
(五)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的职能。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六)进一步加强税收普法教育。广泛开展税收法治宣传,加强税收业务培训,通过以案释法、现场培训、发放政策宣传材料、实地走访辅导等多种方式,提高对税收政策的知晓率,促进税法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