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过我局与潜山邮政部门(法定代表人:胡建兵,单位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梅城镇舒州大道615号1幢)协商一致,现新增以下潜山邮政部门代征税款。
新增代征点:邮政天柱山支局(0556-8142004);东街邮政所(0556-8927735);水吼邮政所(0556-8154257);邮政黄铺支局(0556-8256368);油坝邮政所(0556-8444251)
代征税种及附加: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代征范围:受托代征单位代开普通发票过程中依法征收的税费;
计税依据及税率:增值税按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的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增值税税额的5%或1%(县城、镇为5%,乡为1%),教育附加为增值税税额的 3%,地方教育附加为增值税税额的 2%,个人所得税按行业选择应税所得率(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代开环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需在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涉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按照优惠政策执行;
代征期限:2020年3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潜山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