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望江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 01- 20   14 : 28 来源 : 安庆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望江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望江税务”)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徽税务门户网站(http://anhui.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望江税务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雷池大道1458号,邮编:246200,电话:0556-718401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望江税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管理和税收工作透明度,努力营造和谐征纳关系,打造“阳光税务”形象。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所有栏目均保持一定的更新频率,尤其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减税降费等涉税相关信息,确保有内容就及时、准确更新,提高发布信息的时效性。2019年通过安庆市税务局信息公开网、望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表信息438条,并在经济日报、中国税务报、安庆日报、安庆晚报、安庆文明网等媒体上发表多篇文章。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内容属于已主动公开信息,望江税务按照申请人要求及时进行答复,并告知其获取方式及途径。无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于所有栏目的更新,均做到真实有效,杜绝网站造假或伪造信息,紧贴工作实际,不存在反动、暴力等内容,确保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同时,对于信息的质量严格把关,确保无错敏字、无病句,格式规范。严格执行《条例》要求,明确信息公开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机制,落实“三审”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推进信息发布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

每天间隔访问数次,确保网页运行正常。根据最新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进一步优化完善平台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功能,比如,根据纳税人需求和关注度,新增一项“回应关切”,及时回应办税热点难点堵点,高频次更新减税降费政策栏目,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获取相关税收政策和优惠信息。公开内容涵盖机构领导、人事信息、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回应关切等类别,保证了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界面简洁、内容全面、规范有序、查询方便。

(五)监督保障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严格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努力形成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畅通反馈渠道,关注政民互动,收集公众对于税务工作的期盼和诉求,按照制度规定,有针对性地加重公开比例。严肃监督考核,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写进工作报告,纳入绩效考核,对各单位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年终集中考核,不断强化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72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0

 44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859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望江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期望,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新《条例》中的新要求理解不透,对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距离《条例》要求还有差距;二是一些关键环节公开工作还相对薄弱,政策解读方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公开的驱动力不足,主动利用政务公开促规范、促执行、促服务的实践不够多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国家税务总局望江县税务局将进一步改进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条例》。准确把握新《条例》基本原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并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公开方式。二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通过在线访谈、对话等栏目,及时回应公众的期盼和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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