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屯溪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治税意识,加强税收法治建设,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深化税务执法监督,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税收征管水平全面提升,现将全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一、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税收法治建设
区税务局党委树牢管党治党主责意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落实到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抓好“税先锋”党建品牌,深入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每个党员干件小事”主题实践。将党建工作与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融合,凸显税务和法治特色,广大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在学习税收政策、加强纳税服务、规范执法行为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及时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成立区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等多个议题,听取全面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阶段性报告,为区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打牢制度基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社会治理枫桥经验和税务机关行政败诉案例等内容,拓展法律视野、提高学法成效。充分运用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将税收执法考试通过率、说理式执法推行等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健全考评机制。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印发了《屯溪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屯溪区税务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开展“三项制度”培训,邀请公职律师讲解说理式执法文书,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讲解。为落实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关要求,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评。税务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税务文书等现场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在税务执法时,出具税务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黄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供纳税人查询。按规定时限、内容和要求,公示一般程序处罚决定相关信息,在智慧黄山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系统公示一般程序处罚案例。推行说理式执法,对纳税人的税务违法行为说清事实、处罚理由、处罚依据和救济途径。配强法制审核力量,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将简易处罚以外的一般处罚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四)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向区委区政府、纪委监委汇报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沟通协调区审计、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争取工作支持和配合工作开展。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增值税小微企业普惠性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一次性扣除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重点群体就业、“六税两费”减征、社保费降率等各项优惠。
二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2019年共组织收入91632万元,同比增收331万元,增长0.36%。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税收和社保非税、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平稳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在抓好减税降费工作的同时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实现税费收入协调增长。客观分析收入工作形势,科学谋划全年税收任务。抓好税收预测工作,实现部门数据联动。做好税源调查摸排,实现税源动态管理。
三是深化风险应对。及时转认定风险户或非正常户管理,有效防范涉税风险。对现代服务业和房地产行业涉税风险开展专项分析,组织面向涉农企业和新办商贸企业、小额担保企业和新办企业的实时数据监控分析,防范税收风险。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认真执行办税服务十项制度,扎实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预约服务等纳税服务制度要求。积极做好“四送一服”相关工作,开展千名税干进千企活动,举办多场企业座谈会。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舒心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将满意度调查结果纳入绩效分解定责,形成各部门齐抓共进的合力。
(五)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将规范性文件纳入法制审核范围,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发布、备案等程序。定期开展文件清理,法制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形成合力,确保文件清理及时到位。
(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黄山市屯溪区税务局党委工作规则,针对重大决策、干部队伍建设、财务管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由区税务局党委集体决定。对于职级晋升等工作经过谈话推荐、会议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程序确定人选,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程序,遵守“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规定。
(七)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学习案例通报,开展“防贿赂反腐败”专题讲座,组织观看《黑金危机》等3部警示教育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公开场所设置举报箱,建立《信访登记簿》;聘请纳税人和区监委、区直机关工委等9名社会各界代表作为区税务局特邀监察员,对区税务局及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实行监督,定期听取其对税风税纪情况的反映。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加强舆情监测,安排专人紧盯市民热线、地方论坛、地方微信公众号等舆情高发平台,严格落实舆情快速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将舆情问题快速解决。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工作台账,点对点对接信访人员,实时跟踪信访工作进度,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严格落实上级局关于纳税投诉的各项工作要求,对外公开纳税投诉电话,完善纳税投诉的各项工作程序,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投诉工作效率和水平。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和具体承当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了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抓落实,经办人员具体承办的责任体系,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制定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若干措施,明确信息发布前,必须经科室负责人、保密员、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方可对外公开发布。对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公开的内容不予公开,全年未发生泄密问题。
(十)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增强税务干部法治观念。区税务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税务干部树立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意识。二是增强纳税人的法治观念。组织税收政策宣传进九龙经济园区、进重点企业;通过12366短信服务平台发送政策宣传;开展针对纳税人的各项税收和社保费政策培训23场,惠及纳税人超过3000户次。设立减税降费“小课堂”,配备专人辅导,实现随到随问,随到随学。三是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开展税法进社区活动2场,在社区设点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问题。组织青少年参观徽州税文化博物馆,并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与大卫小学的孩子们分享税收故事,讲解基础知识,发放了《税法教育读本》(小学版)及《走进税收之门》(黄山市税收普法教育辅导读本)。
(十一)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将公职律师配备在法制部门,积极组织其参与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内部管理和规范税收执法方面的作用。制定区税务局2019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参考人员集中学习,并由法制股人员对疑难点进行讲解,确保全员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二、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一)强化党对全面依法行政的领导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行政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工作始终。创新方式方法,发挥好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核心平台作用。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进一步学习贯彻好总局、省局、市局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主要任务。区税务局各部门配合,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规范税收执法方式。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效能,通过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切实加强权益保障,积极化解涉税行政争议,着力改善税收法治环境。
(三)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积极应用内控监督平台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子系统,加大人工考核力度,及时把执法督察、巡视巡察、外部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执法问题纳入执法责任制考核,通过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
(四)持续开展普法宣传
围绕上级局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好普法工作,提升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社会公众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度,营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税收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