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监督本机关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编制《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供参考。

    《指南》以年度为基本更新周期,并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作不定期的调整。

    一、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涡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

    ◆ 公开形式

    1.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http://anhui.chinatax.gov.cn/col/col9473/index.html

    2.亳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http://xxgk.bozhou.gov.cn/

    3.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到本机关有关科室查阅,地址:涡阳县集贤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1.目录导航。政府信息公开采用主题分类的方法,对分类目录采取逐级展示的方式供公众浏览,点击任意分类类目时,自动展开所属的下级类目,并列出该类目下所有的信息条目或信息来

    源链接,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或链接,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目录索引。以目录卡片形式列出文件类公开事项的核心元数据,包括索引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标题、发文字号、发布日期等。

    3.信息检索。提供简单(标题和全文)检索、高级(组合)检索两种方式,高级检索在简单检索的基础上,增加对核心元数据的组合查询等。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徽省涡阳县集贤路;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558—7213502;

    传真号码:0558—7257207;

    邮箱地址:gyxdsjbgs@163.com

    邮政编码:233600

    ●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逐项填写《涡阳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亳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填写提交。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互联网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网站“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要申请”,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上传身份证明后,直接点击“提交”,完成在线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自行下载并填妥《请表》后,连同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EMS或者邮局挂号信等方式邮寄到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且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直接到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备注:疫情防控期间,停止接收当面申请及当面送达,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

    1.向监督部门投诉。本机关内设监督部门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相关投诉。 监督电话:0558-7213502,通信地址为: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纪检组,邮政编码:233600。

    2.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网站、亳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监督投诉栏目进行投诉。

    3.向监察机关或者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投诉。

     涡阳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