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2021年一季度欠税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 04- 08   10 : 54 来源 : 裕安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对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纳税人予以公告。欠缴税款纳税人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税务机关缴清税款及滞纳金,履行纳税义务。

本次公告的欠缴税款数额为纳税人累计欠缴税款数额,欠缴税额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2021第一季度欠税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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