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行政许可决定4月份1
发布时间 : 2021-04-16  17 : 05 来源 : 泾县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9号)公开依据要求,现将20214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如下:

行政许可2021.04.07.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