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落地,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财税法〔2019〕119号)规定,对符合上述优惠条件而未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请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或向裕安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请退(抵)多缴的税费。如您对退税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税务部门咨询电话0564-5130357或到办税服务厅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公示8.03.xls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