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税务局荣获“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芜湖市“第十四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 2020- 06- 10   15 : 49 来源 : 镜湖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近日,镜湖区税务局被安徽省文明委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芜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十四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新机构成立以来,镜湖区税务局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突出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全面提升道德讲堂活动质量,不断拓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度广度,认真开展与社区、村结对共建帮扶活动。下一步,镜湖区税务局将继续巩固、深化创建成果,推进精神文明工作再上新台阶,带动并促进各项工作完成和区局形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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