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皖文明 〔2020〕6号),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荣获“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利辛县税务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文明委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国税务精神,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和税务文化建设,已先后荣获第六、七、八、九、十、十一届、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