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 04- 26   08 : 43 来源 : 铜陵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发文单位】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0号
【发文日期】2020-04-14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为统筹内外贸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415日起,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特此公告。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20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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