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公示表(2019年9月、10月)
行政许可决 定书及文号 | 设 定 依 据 | 项 目 名 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 审 批 部 门 | 许可决定 作出时间 | 审 核 结 果 |
(无税一) 许准字 〔2019〕 第(120325)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200153715605A | 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第一分局 | 2019-09-09 | 同意 |
(无税一) 许准字 〔2019〕 第(120333)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 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225743098918G | 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 2019-09-12 | 同意 |
(无税一) 许准字 〔2019〕 第(120363)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225MA2RT44U52
| 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 2019-10-12 | 同意 |
(无税一) 许准字 〔2019〕 第(120368)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225566357340A | 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 2019-10-14 | 同意 |
(无税一) 许准字 〔2019〕 第(120376)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2250514784778 | 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 2019-10-16 | 同意 |
(无税一) 许准字 〔2019〕 第(120363)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225MA2RT44U52
| 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 2019-10-12 | 同意 |
(无税一) 许准字 〔2019〕 第(120392)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200153715605A | 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 2019-10-24 | 同意 |
(无税一) 许准字 〔2019〕 第(120393)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2251537200330 | 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 2019-10-24 | 同意 |
(无税一) 许准字 〔2019〕 第(120399)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2005717786090 | 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 2019-10-24 | 同意 |
(无税一) 许准字 〔2019〕 第(120411)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200MA2MQB7QXU | 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 2019-11-06 | 同意 |
(无税一) 许准字 〔2019〕 第(120428)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225MA2RYH4N0A | 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 2019-11-12 | 同意 |
(无税一) 许准字 〔2019〕 第(120429)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 2019-11-12 | 同意 | |
许准字 〔2019〕 第(120293)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报 |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91340207MA2RRKJWXF | 国家税务总局繁昌县税务局孙村税务分局
| 2019-09-09 | 同意 |
(芜弋税) 许受字 〔2019〕 第(120142)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200MA2N0BFE11
| 芜湖市弋江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 2019-10-21 | 同意 |
(芜弋税) 许受字 〔2019〕 第(120147)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200MA2N0BFE11
| 芜湖市弋江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 2019-10-23 | 同意 |
(芜经税) 许准字 〔2019〕 第(120274)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20071999101XT |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2019-09-10 | 同意 |
(芜经税) 许准字 〔2019〕 第(120273)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20071999101XT |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2019-09-10 | 同意 |
(芜经税) 许准字 〔2019〕 第(120313)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000762794062H |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2019-10-11 | 同意 |
(芜经税) 许受字 〔2019〕 第(120249)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340000762794062H |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2019-10-11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