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的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张天越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姓名:张天越
检查职责:税务稽查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稽3403184004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以上证件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