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掌上办”温馨提醒
发布时间 : 2025- 07- 07   15 : 33 来源 : 铜陵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提升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便利性和准确性,确保社保待遇及时享受,请您自2025年7月起按规定时限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渠道缴费(详细流程请见附件),逾期缴费将影响您的社保权益。

为便于您及时接收缴费提醒短信,您可以向人社、医保或税务部门核对联系电话,若联系电话有变更,请及时向人社、医保或税务部门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若联系电话存在错漏,您将无法接收相关缴费提醒短信,可能会影响您的社保权益。  

 

税务部门联系电话:

铜官区税务局咨询电话:2877208

郊  区税务局咨询电话:2625043

义安区税务局咨询电话:8877961

枞阳县税务局咨询电话:3211860

 

社保部门联系电话:

铜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863271

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96824

义安区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信息中心:8822109

义安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8810078

枞阳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3256600

枞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3210168

 

缴费政策提醒: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自行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例:确认缴费基数为8000元,则每月缴费=8000*20%=1600元。

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按月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若当年未及时缴纳的,可在次年6月30日前缴纳,逾期不予补缴。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照统筹地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缴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缴费基数的8.5%缴费,建立个人账户;也可按缴费基数的6.5%缴费,不建立个人账户。

根据我市医疗保障部门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未按时缴费的,自次月暂停享受医保待遇。


为什么“掌上办”能提升缴费的便利性和准确性?

1.操作更加简便。灵活就业人员使用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缴费时,录入身份信息后,根据相应提示即可快速完成缴费。本人不便操作的,也可以请他人帮助缴费。2.缴费更加明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时无需固定银行账户,可以自行选择本人有效的银行账户;缴费后可以快捷确认是否缴款成功,还可以方便查询缴费明细。3.待遇更有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费,可以避免因重复参保、信息不准确、银行卡异常、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而导致的重扣、漏扣、错扣、长期未扣等问题,待遇享受更有保障。

附件:“掌上办”缴费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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