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 : 2025- 07- 02   11 : 02 来源 : 淮北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王勇(纳税人识别号:34262219××××××2335):

事由:限期提供相关资料,并说明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第五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通知内容:请你个人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一)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你个人、奇扬公司、华强公司、管夫建等各方之间的法律文书;(三)业务及后续各方争议情况说明;(四)账户冻结相关证明材料等。(五)其他相关材料。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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