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000002986061N/2025-01148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6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支持科技创新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皖税发〔2025〕16号 | 发布时间 | 2025-06-04 |
废止时间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省税务局各单位:
为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科技创新,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助推安徽加快打造“三地一区”,省税务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税收支持科技创新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同时注重工作配合,确保各项措施统筹协同推进。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5年5月26日
税收支持科技创新 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省政府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结合安徽税务系统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助力培育创新主体
联合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科技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推动科技、市场监管、财税、金融等方面政策供给,在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提升融资便利水平和信用管理水平等方面协同发力,推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与转型升级。强化对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企业在政策支持、能力建设、创新加速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定期从科技部门获取孵化器企业名单,精准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保障其享受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提高孵化器的服务能力和孵化成效。落实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投资者支持科技创新,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二、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用好用足支持企业研发的税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形成“研发投入—产品升级—享受优惠—加大投入”的良性循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落实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至100%政策,引导企业在当年7月份预缴、10月份预缴时申报享受,支持企业更早更及时地享受政策红利。落实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政策,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落实产教融合税收激励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可按规定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助力产教深度融合和人才培养。主动对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大硅谷等创新平台,及时掌握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收集涉税诉求,积极研究明确处理意见。
三、服务科技成果转化
用好技术转让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对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减轻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税收负担。用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征个人所得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递延纳税,助力破解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不愿转难题。用好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对企业和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激发和释放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四、支持重点产业创新
持续聚焦先进制造业企业发展需求,落实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更好发挥税收政策对先进制造业产业升级、创新发展的导向及扶持作用。落实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按照120%比例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助力重点科技企业攻克科研难题。落实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开展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专题调研,联合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数据比对、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制造业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分析,挖掘需多部门联合解决的复杂问题,协同解决“急难愁盼”,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五、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积极做好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绿色税种的征收管理,落实好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多税共治、多策组合的绿色税制体系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引导企业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持续推进“税美江淮”绿色税费直通服务,梳理发布绿色税费政策清单2025版,优化完善绿色税费政策标签体系,推进绿色税费政策精准推送。联合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开展生态保护、节能节水等宣传活动,营造共促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支持企业上市、并购重组
推出上市后备企业“一企一策”定制服务。在企业的上市筹备期、券商辅导期、上市申报期等重要时点,全程跟进开展政策辅导,引导企业开展上市涉税风险排查、税务合规管理、信用状况核查预警,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跨区域政策协调、事先裁定等专属服务。积极支持光伏储能、汽车等重点行业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重点企业并购重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帮助协调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转让涉税疑难问题。落实省高院、省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有关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加强与人民法院在企业破产处置方面的协作,便利破产企业涉税事项处理,支持企业破产重整,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七、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创优“税路通·安企心”跨境税费服务品牌,聚焦科技创新,深化科技企业跨境税费政策辅导,开展“引进来”重点外资企业(项目)、“走出去”重点企业定制服务,持续丰富跨境税费特色知识产品。依托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企业了解东道国税收政策和涉税争议的法律救济渠道,防范跨境税收风险。适配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管理服务新需求,积极落实跨境电商B2B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支持政策,为小微创新主体“走出去”减负赋能。
八、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开展合规经营专题宣传辅导,提升税收法治观念,健全涉税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正确适用税费政策。适时编印企业涉税事项合规管理专项指引和企业涉税事项合规管理重点事项提示,持续提供针对需求企业的涉税事项合规管理跟踪辅导服务,提升我省企业涉税事项合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诚信纳税意识,结合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发布,联合工商联、行业协会等,开展纳税信用“A级路E起行”等宣传活动。完善新设企业纳税信用复评机制,加强企业纳税信用日常提醒、信用修复。
九、提升税费服务水平
开展“税助新质生产力”专题宣传活动,围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主题,制作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深入开展专题培训、政策宣讲等服务,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发布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并及时更新。持续深化“政策找人”机制,运用“数据+规则”理念,针对重点政策、重点行业,按照“一领域一方案”持续做好精准推送工作,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推进落实大企业跨区域税费事项协调解决机制,增强企业重大事项的税费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持续关注纳税人场景式服务需求,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升级“跨域办”“跨境办”“批量办”“一窗办”等集成式服务场景,推动税费服务提档升级。
十、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制定发布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推动税务机关确权明责、税务干部规范履职。认真落实国办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加强涉企税务检查的扎口管理,优化检查程序和标准,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推动《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落地,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坚持惩处与教育并重,提升税法遵从。全面推行“说理式税务执法”,将“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贯穿税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将调解和解贯穿复议全过程,妥善处理征纳争议。
十一、深化税费精诚共治
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强化税费征管协同,完善常态化涉税涉费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推动《安徽省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落地落实,奋力打造税收共治新格局。落实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政策举措,持续推进税收“服务共同体”、“征管共同体”和“信息共同体”建设。积极对接省十大新兴产业专班,运转“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个团队”工作模式,协调解决新兴产业发展中遇到的涉税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