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部分管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 : 2025- 06- 23   15 : 52 来源 : 宣城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贯彻落实宣城市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按照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近期将对国家税务总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部分管户实施调整,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将同步调整社保、医保参保关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税务相关事项

(一)自2025年7月1日起,将国家税务总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管辖的部分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宣州区税务局进行服务管理。调整的纳税人名单、调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二)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后,其原主管税务机关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等征管职责由新主管税务机关承接。原主管税务机关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继续有效,纳税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三)本次管户调整涉及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征纳互动服务、对外公开联系电话等线上渠道咨询或办理税费事项。如需线下办理税费业务,请前往以下地址办理:

1.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宣州区梅园路52号);办公电话:0563-2812366;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宣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宣州区双塔路市政集团);办公电话:0563-2812366;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人社相关事项

(一)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后,其参加社会保险(人社险种)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同步调整至宣州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管理。

(二)自2025年7月1日起,涉及名册(见附件1)已参保单位,其参保登记、退休申报、工伤申请、失业待遇申领、待遇发放等社保业务,由宣州区社保部门负责经办。调整后“四个不变”,即:领取失业金人员、退休人员社保待遇发放时间不变(每月15日前),发放方式不变,个人银行账号不变,发放金额不变。请各单位及时告知本单位参保人员,并负责做好相关解释工作,社会保险(人社险种)相关知识问答见附件2。

(三)调整期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若有疑问,请联系宣城市、宣州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1.宣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 

地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宣州区梅园路52号);办公电话:0563-2710500(参保登记)、0563-3013079(社保待遇);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宣州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信息管理中心(宣州区社保经办机构)

地址: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宣州区双塔路市政集团一层);办公电话:0563-3017073(参保登记)、0563-3038550(社保待遇);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医保相关事项

(一)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后,其参加社会保险(医保险种)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同步调整至宣州区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管理。

(二)自2025年7月1日起,涉及名册(见附件1)已参保单位,其参保登记、在职转退休、医保待遇报销等业务,由宣州区医保部门负责经办(其中网办途径一致,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办理)。调整后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金额及时间不变(个人账户划拨70元/月,每月20日划拨),请各单位及时告知本单位参保人员,并负责做好相关解释工作,社会保险(医保险种)相关知识问答见附件3。

(三)调整期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若有疑问,请联系宣城市、宣州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1.宣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本级医保经办机构)

地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宣州区梅园路52号);办公电话:0563-2030221(参保登记)、0563-2831559(医保报销);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宣州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宣州区医保经办机构)

地址: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宣州区双塔路市政集团一层);办公电话:0563-2822413(参保登记)、0563-2831402(医保报销);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调整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名单.xlsx

     附件2:社会保险(人社险种)相关知识问答.doc 

     附件3:社会保险(医保险种)相关知识问答.docx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