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身份证号:342422********1738):
你未按规定到我局就有关涉税事项进行办理。因无法通过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公告,文书具体内容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寿县税务局寿春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寿县税务局寿春税务分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