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关于竞价处置部分废旧资产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 05- 29   09 : 14 来源 : 黄山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我单位现有一批废旧资产需要竞价处置。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竞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处置设备情况

ups电池、水泵房消防系统、办公设备类、办公家具类、厨房设备类固定资产共308(存储介质拆除),目前存放在黄山市税务局(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68号、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109号)。

二、报价时间

2025529-6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需具有企业所属地的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准经营类别必须涵盖HW31(900-052-31)。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贮存。

(五)投标人需承诺能够在安徽省内转运、处置及利用废旧电池,并能购办理危险废转移联单(盖章的承诺书)

、报价方式

(一)书面一次性提交不可变更报价,报价资料请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于202564日前送至黄山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68号南楼203办公室)

(二)以快递方式投递报价资料的,请于快递发出当日发送电子邮件至1014433029@qq.com邮箱,告知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快递公司、快递单号等五项信息,并确保在202564日前完成送达,否则视为无效。电子邮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视为违规。

(三)报价前投标单位须实地查勘了解相关资产情况。

、报价需要提供资料

(一)报价函;

(二)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有限期内且符合本公告第四条要求)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经办人报价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中第(一)项提供原件加盖公章,第(二)—(四)项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65 上午10:00

(二)开标地点:黄山市税务局(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109号)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七、中标原则

(一)报价资料必须要件齐全且内容符合要求,否则无效;

(二)按照报价孰高的原则确定最终的回收公司

(三)若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不足三家,则终止本次资产处置竞价

(四)开标时报价单位必须安排人员现场参与开标,否则以废标处理;

(五)报价公司须在开标前以公司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3000元保证金至以下账户,否则以废标处理。

开户名: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黄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176753993917

所有保证金将于处置完成后退还,中标公司弃标,则中标公司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此前我局资产处置中无故弃标的中标公司,失去参与本次资产处置竞价的资格。如本次资产处置中无故弃标的中标公司,失去参与我局未来资产处置竞价的资格。

八、项目联系人

机关服务中心:汪嘉丽    15556829807

信息中心:         15105598877

财务管理科:  舒志宏    18955976931

 

 

  附件1 黄山市税务局废旧资产收购报价函.xlsx 

  附件2:固定资产拟处置清单.xlsx

  附件3:承诺函.docx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202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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