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 05- 27   17 : 23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宜税一稽公告〔2025〕1号

安徽瑞宜纺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宜税一稽检通〔2025〕18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安庆市湖心北路8号

联系人:汪辉 马德春  

联系电话:0556-5882073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26日 

 

附件:《税务检查通知书》(宜税一稽检通〔2025〕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宜税一稽检通〔2025〕18号

 

安徽瑞宜纺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0822MA8LH2K30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汪辉、马德春等人,自2025年4月14日起对你(单位)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五年四月十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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