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国家税务总局《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税收改革发展作出总体规划和部署。四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坚决扛牢贯彻落实《意见》的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守正创新、久久为功,先后出台270多项创新举措,推动税收征管改革质效全面提升,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税费征纳成本有效降低,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并持续拓展提升。
税收管理员主动核实企业疑点数据,帮助企业合规经营。孙策 摄
强化系统集成推进 持续拓展提升改革质效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涉及治税理念、业务制度、岗责体系、信息系统等方方面面的优化调整,推进实施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集成。四年来,税务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远近结合谋篇布局,抓纲带目有序推进,推动税收征管改革走深走实。
系统谋划改革施工图。税务总局第一时间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60多次会议,明确“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试点引领”的总体框架,将《意见》落实细化为100项改革措施、247个实施步骤,部署14个省级税务局开展“综合+专项”试点,各省级税务局和驻各地特派办全部制发工作方案,绘就“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合成”蓝图。
持续拓展改革新举措。在抓好既定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党中央新部署、纳税人新诉求、改革新进展,拓展新增127项任务措施,纳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局统筹实施。其中,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税收工作部署要求,拓展深化新增31项改革措施;针对中期评估发现的短板问题,谋划部署42项提升行动措施;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部署,制定实施54项操作性好、颗粒度细的先行措施。此外,研究谋划19项具有重大牵引作用、关联性带动性强的战略举措,推动税收征管改革走深走实。
提升整体性创新效益。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科学有力的推进机制,滚动谋划、拓展措施、对表推进、对账销号、推广经验、督导问效的改革闭环日益成熟,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有效调动,推动按时完成193项改革任务,限时任务总进度达96%。集合各级力量攻坚改革难题,将以前“各地分散探索、各自试点创新”的方式,升级为“总局自上而下统筹指导创新、整合力量攻关重点难点任务”的形式,创新改革“揭榜挂帅”机制,聚焦改革前沿性、创新突破性、技术挑战性问题,2024年招榜试点39项攻坚项目,从全部118项揭榜做法中,提炼出55项成熟经验,分批向全国复制推广,提升税务系统整体创新效益。
深入推进精确执法 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税务部门是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税务执法关乎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税收法治的信心。四年来,税务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执法理念方式手段变革,不断增强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精确性、公正性。
加快推进税收法制建设。积极推动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出台、契税法实施、印花税法立法、增值税法审议通过,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制定法律,涉及的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超80%,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积极进展。推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为发票电子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制定《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范本》《税务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梳理形成《执法类内部风险目录》,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推动税务机关确权明责、税务干部规范履职。
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健全税费收入质量监控机制,既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又强化精准堵漏增收,2021年以来,征收税费收入(未扣除出口退税)超120万亿元,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对地方违规招商引资“不得出谋划策、不得参与配合、不得知情不报”,及时查处通报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典型案例,常态化监控处置疑点问题,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优化刚柔并济执法方式。针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偷逃税风险,结合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形成在税收大数据分析基础上,递进实施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实现降低执法成本、促进自主遵从、形成执法震慑的综合效果。以大企业税源监控为基础,引导集团总部带动成员企业加强税收内部控制,促进从注重事后管理向注重事前遵从引导、事中风险防控转变,努力提升大企业税法遵从度。
强化税务执法区域协同。出台支持和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发展的近百条税收征管服务措施,在全国六大区域分别实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有效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优化跨区迁移税费事项办理程序,实行事前提示提醒、事中分类快办、事后跟进辅导,涉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长压缩5至10天,符合条件的企业当天即可顺利迁出,更好促进经营主体自由流动。
深入推进精细服务 打造更优税收营商环境
税务部门服务着几千万企业纳税人、数亿自然人纳税人和十三亿多缴费人,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次数最多、频度最高、联系最紧密的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之一。四年来,税务系统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税费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化转型升级,大幅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拓展数字化服务渠道。在全国推广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上线234个办税缴费事项,100%支持“全程网上办”,每月办理税费业务平均达3.8亿笔,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4%、同比提升14个百分点,进办税服务厅人数同比下降26%,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长缩短20%,明显降低征纳成本。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大幅便利企业、自然人等各方使用。
创新智能化服务方式。持续优化“政策找人”机制,创新“开业第一课”产品推送,运用税收大数据自动进行识别和匹配,一对一开展全流程、递进式、差异化的精准推送;为大企业提供政策精准推送、涉税诉求反馈、集团内控式办税等定制化纳税服务产品,推进集团智能便捷办税。2021年以来,分时点、有重点地推送税费优惠政策25.46亿条,有力促进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高效落地。持续拓展申报预填服务,依托新电子税务局实现200余项业务事项预填;依托税务数字账户日常算税记账功能,在试点地区实现11个税种13类申报表的数据预填,纳税人直接确认或补录少量数据即可完成申报,明显减轻办税缴费负担。
丰富场景化服务措施。从企业需求视角优化业务流程,推动7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涉税事项全部落地,在便利企业注销方面,为95%办理税务注销业务的纳税人提供“即办”“容缺办”等服务,有效打通企业退出堵点。升级“问办协同”征纳互动服务,通过视频互动、同屏共享、三方会话等方式,打通业务办理和税费辅导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跨区域协同服务,让企业在办理业务时能够及时得到智能、高效、精准、便捷的税费辅导服务,2022年9月至2024年12月,累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互动服务5649万次。在各地办税服务厅开设“远程虚拟窗口”,2024年4月至12月,累计办理跨区域税费业务53.4万笔。推广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和跨境电子缴税,2021年以来累计办理相关业务超2500亿元,便利企业异地生产经营和境外缴纳税费。
深入推进精准监管 引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
维护公平公正的经济税收秩序,是对守法经营企业最大的保护,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四年来,税务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运用数字技术创新税收监管方式,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合规经营。
深化数据赋能风险防控。通过常规风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用数据、找问题、堵漏洞、防风险、增效能”,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化“代差式”升级,为风险管理数字化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完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风险防控机制,梳理分析预警案例,总结提炼发票虚开作案手法,及时识别并自动阻断虚开发票风险。
强化重点领域税收监管。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涉税违法风险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偷逃税大案要案,特别是常态化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2021年以来依法查处曝光30起演艺明星、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推动行业规范经营、有序竞争、提升质量。
严查狠打涉税违法行为。将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扩展至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通过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联合研判,精准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全国税务稽查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29.31万户,挽回出口退税损失498.09亿元。
深入推进精诚共治 提升内外协同治税效应
税收工作深度融入国家治理,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民生等各领域息息相关,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需要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和保障。四年来,税务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部门间沟通协作,积极参与全球税收治理,凝聚国内国际税收共治合力,切实提升税收协同治理、综合治理水平。
强化部门业务协作。联合金融监管部门深化“银税互动”,2021年以来,全国小微企业获得“银税互动”贷款超3000万笔、金额超9万亿元,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与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累计联动查处违规从事税务代理的代理记账机构3.87万户。与海关总署、国家医保局、教育部签署深化数据共享合作备忘录,深化与多个部门“总对总”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服务互融、执法互助。
深化社会协同治税。推动24个省份出台或升级税费共治保障办法,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全部出台税费共治保障办法,全社会协税护税、综合治税格局更加巩固完善。连续四年联合全国工商联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服务季活动,累计开展走流程听建议、税费服务体验师等活动4.6万余场次,聚焦民营经济主体推出系列服务措施。
拓展国际税收合作。持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拓展至37个成员和30个观察员,形成25项重要合作成果。深化拓展“税路通”跨境税收服务品牌并纳入综合海外服务体系,打造形成以税务总局品牌为主体、36个省级税务局子品牌为延伸的“1+36”矩阵,持续发布36个海外案例、69个跨境问答以及包含120个事项的税收指引等。持续推进税收协定谈签工作,我国协定网络已覆盖114个国家(地区),2021年以来,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约89亿元,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和落实《意见》的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税务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抓手,持续一体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全面提升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质效,实现《意见》落实圆满收官和《决定》落实良好开局,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行稳致远。(202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