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欠税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025年一季度欠税公告.xls
国家税务总局潜山市税务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