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慧菲)势服人,心不然。理服人,方无言。身处税收征管最后一道防线、肩负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稽查部门,分批分级推行“说理式执法”,在一次次说理中,稽查干部见证了当事人从抗拒、拖延到理解、遵从的转变,收获了“说理式执法”的样本价值。
4月9日,围绕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税收·法治·公平”,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举办今年第二期全国税务稽查“实战讲堂”活动,邀请三个税务稽查部门线上分享“说理式执法”经验。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主持活动,各地稽查人员通过各省(区、市)税务局稽查局、各特派员办事处分会场观看。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税收·法治·公平”主题着眼于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依法诚信纳税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促进税务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纳税人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说理式执法”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方式,这次“实战讲堂”聚焦“说理式执法”先进经验做法,有助于推动“说理式执法”工作更好开展。
记者了解到,为优化稽查执法方式、提高案件查办质效、促进征纳和谐与税法遵从,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从2021年8月开始在省级稽查局试点“说理式执法”,就是将“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贯穿稽查工作各环节,坚持说清事理、讲明法理、融会情理、注重文理,让稽查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从试点情况看,“说理式执法”有序推进,效果良好,大大增强了稽查执法的公信力,已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和经验做法。2024年,该试点范围已扩至全国省级稽查部门。
讲堂直击:
三场案例说理分享干货满满
观点有分歧,理字在心间。讲堂上,湖北、新疆和河南税务稽查部门讲述人都结合典型案件,生动分享了其通过“说理”攻克难点的方法策略和关键节点。三个单位分享的案件不同,查处方法有别,但“说理”创新都很亮眼。
第一场:多维度说理,14次投诉税务检查的A公司从抗拒到遵从
“我以A公司案查处为例,介绍我们如何通过‘说理式执法’,使企业从抗拒干扰检查、否认检查认定到接受处理处罚决定。”来自襄阳市税务局稽查局讲述人开讲直奔主题。
2021年,主管税务机关复核A公司上年度汇算申报数据异常风险,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A公司质疑税务机关动机,拒绝提供资料,还拨打政务服务热线投诉税务机关滥用职权。稽查部门接到案源线索后,对A公司2018年—2020年的涉税情况立案检查,但遇到一系列障碍:企业抗拒入户检查、干扰检查进度、否认检查认定。检查组根据“说理式执法”指引开展多维度说理:到施工地向企业负责人讲法理、事理、情理,企业明白沟通能够化解的风险、不履行配合检查义务可能承担的后果时,签收了《税务检查通知书》;面对企业拖延提供资料、通过12345等渠道投诉稽查部门破坏营商环境,检查人员在书面回复和送达文书中讲法明理、警示后果,同时查明企业隐匿收入的违法事实;面对企业质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导致其未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检查人员结合所取得证据讲法说理,企业认识到其对有关税法规定的认识有误,接受了处理处罚。考虑到企业积极认错并克服困难补缴部分查补税款,稽查部门依法对企业从轻处罚,并按规定批准其分期缴纳罚款,还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加强对企业日常涉税辅导等5项建议。
最终,A公司按期足额缴纳了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还在主管税务机关帮助下健全了财务核算体系和内控制度,纳税信用得以修复。
讲述人将该案的说理经验总结为:以“法律+情感”寻求突破,侧重争取当事人信任;以“程序+后果”强化约束,侧重执法效率保障;以“证据+法理”支撑结论,侧重说理的深度和公信力。其总结从该案查办中得到的启示是:事实清楚程序合规是“说理式执法”的底气,在说理过程中不厌其烦才能免于“麻烦”,稽查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是以理服人的基本要求。
第二场:四环节说理,某钢铁公司从拖延、质疑到积极补缴预缴税款
“四步明理,释法融情。”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讲述人结合案例,介绍新疆税务局稽查局如何运用全流程“说理式执法”标准化体系解决稽查四环节的常见难题。
案源管理环节,针对处理检举类案源时常面临的线索模糊、检举动机复杂等问题,建立检举类案源分类说理机制:打造“说理式执法”团队,对不同类型举报人结合其动机等进行差异化“说理式执法”应对;针对内部员工举报,注重“保护隐私+证据溯源”;针对竞争对手举报,注重“涉税证据清分+合理引导”;针对职业举报人举报,注重“依法依规+风险警示”。
案件检查环节,“疑点说理、释法说理、证据说理”相结合,化解当事人不配合、相关证据难取得问题。疑点说理,即根据疑点预判检查中企业可能提出的异议,制定说理预案;释法和证据说理,就是通过讲解法律和充分举证说理。在对某钢铁公司检查时,检查组就先梳理出企业的税费疑点和所涉及税费政策,告知企业,使其准确了解所面临风险。当企业拖延提供涉税资料时,检查组告知企业该行为违反了什么规定及面临后果,并以案警示,同时为企业提供税法辅导。企业心结打开,配合检查,主动足额补缴了房产税。当企业质疑耕地占用税检查结果时,检查组通过内外部联动取证,用充足证据说理,使企业认识到错误,主动缴纳了耕地占用税。
案件审理环节,三步应对定性争议、证据瑕疵、程序疏漏等难题。第一,对内开展质证式现场审理审核,就是检查人员以调查核实的证据为基础说明违法事实,审理人员对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对于未达成共识的问题,采取补强证据等措施进行完善,确保案件事实更有说服力。第二,对外创新纳税人诉求复核制度,对申辩信息分类整理,分析争议焦点,建立“申辩高频问题库”;复核中主动沟通纳税人,必要时组织检查人员与纳税人当面交流,搭建对话平台;建立反馈机制,增设《陈述申辩复核答复书》,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告知结果,详细说明决定依据和理由。第三,建立地市稽查局之间交叉审核案件制度。对拟作出的重点案件决定性文书,经脱密后提交互审平台,交叉审核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问题,发现问题属实的,及时校正、实时规范。在查办上述钢铁企业案件中,检查组通过这些机制补强了追缴环保税证据、消除了企业对转让采矿权的涉税争议、完善了处理依据。
案件执行环节,区别说理,化解纳税人对缴纳滞纳金的抵触情绪。对有清欠能力的,用经济账比对说理,通过数字展示“早缴早止损”的经济逻辑,同时结合避免信用等级下降、被列入失信名单等长远利益受损说理,引导纳税人尽早清欠。对有困难的纳税人,人性化说理。在坚持法律底线的前提下,按规定确定合理分期缴纳方案,并及时对已履行纳税义务的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经过如此说理,上述钢铁公司在执行前主动补缴税费2000多万元,实现案件快查快结。
第三场:“三式”说理:成功解决A银行不配合检查、执行等难题
“‘三式’说理破‘三难’,柔性执法促遵从。”洛阳市税务局稽查局讲述人以查处A银行少缴税款案为例,讲解如何通过“说理式执法”创新解决了“配合查办难”“定分止争难”“税款入库难”问题。
面对纳税人不配合检查难题,稽查部门在检查环节推行递进式说理:“三告知”讲清事理,消除抵触——告知权利义务,讲清权责相依的事理;告知查办程序,讲清检查实施方法和流程的事理;告知监督渠道,讲清监督执法的事理。“三并重”讲明法理,建立信任——讲明应享尽享政策与应缴尽缴税款并重的法理,确保公平公正;讲明涉税必查与隐私保护并重的法理,消除泄密顾虑;讲明配合从轻与抗拒从重并重的法理,彰显执法力度与温度。“三引导”讲透情理,促进税法遵从——证据引导,讲透“正视问题”情理,促进认同;案例引导,讲透“利弊权衡”情理,促进改正;服务引导,讲透“合规经营”情理,促进治理。
在查处A银行的过程中,检查组运用该机制,查前制定“三告知”说理方案,在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时同步送达《纳税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其有陈述申辩等7项权利,也有配合检查等6项义务;告知案件查办“四环节”工作流程,帮助其了解检查过程;告知其可以通过“码上监督”对执法进行全流程监督。经过“三告知”,A银行消除抵触情绪,签收了检查文书。经过“三并重”讲法理,A银行知晓其因对农户分类不准,导致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既有应缴未缴,又有应享未享,认可检查人员提出的补退税相抵处理建议。经过“三引导”,A银行确认了赠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但A银行对正常类涉农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问题仍持不同意见。此时,稽查部门在审理环节启用抗辩式审理说理机制。
抗辩式审理,就是法制审理部门组织行政相对人和检查人员共同参与,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其间贯穿说理。根据该机制,案件检查结束,纳税人对违法事实和处理处罚意见仍有异议的,可通过抗辩说理程序化解争议。通过抗辩说理平台,执法人员在质辩中按照“厘清事理→讲明法理→贯穿情理”的逻辑,分步同频说理。抗辩式审理结束时,审理人员通过《抗辩式审理笔录》确认无争议事项、对未决事项明确后续举证责任,以文书形式形成法律约束,固化说理成效,防止争议反复。经过抗辩式审理说理,A银行认可处理。
但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后,A银行担心信用等级受影响,拒绝签收《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时,“场景式”说理登场。
针对执行环节“税款入库难”问题,稽查部门推出场景式说理。就是搭建“圆桌沟通”说理场景,倾听回应纳税人诉求;搭建“两书同达”说理场景,即在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跟踪辅导企业修复信用,提振纳税人信心;梳理纳税人纳税数据,搭建“一表统览”说理场景,通过量化数据让纳税人衡量遵从处理处罚与否的得失。通过“场景式”说理,A银行按规定补缴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修复了纳税信用。
反响热烈:
借鉴破解稽查难题的好方法
“三个单位分享的经验做法都非常精彩,为稽查实践提供了新思路,希望大家积极学习借鉴。”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级巡视员于海春对讲堂内容给予高度评价。
他点评说,湖北税务稽查部门面对“入户难、取证难、执行难”三大常见稽查难题,在入户阶段以程序释法解惑,在取证阶段用后果警示提醒,在听证阶段凭证据回应质疑,在处罚阶段法理相融促进遵从,为案件查处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展现“说理式执法”的力度与温度,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认为,新疆税务稽查部门的全流程说理、全税种说理、内外协同说理,河南税务稽查部门的递进式说理、抗辩式审理说理、场景式说理,都是破解常见稽查难题的良方。比如,案源环节精准说理,有效化解检举人质疑;检查环节充分取证并通过递进式说理,有效促进纳税人认同;审理环节交叉互审多轮说理,让违法事实认定、政策适用更严谨;执行环节用经济账和情感账说理,让执法有力度又有温度;抗辩式审理说理有效促进争议化解,场景式说理有效提升执法效果。
“今天听讲收获很大,全省税务稽查部门反响热烈。”湖南省税务局稽查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三地税务稽查部门结合鲜活案例生动展示了“说理式执法”在应对抗拒执法检查、化解执法争议、破解执行难题、防范执法风险等方面起到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的“说理式执法”工作方法和思路,如质证式说理、抗辩式审理说理构建“申辩高频问题库”、构建纳税情况一览表等创新做法,对湖南税务稽查部门都有启示意义。
在四川省税务局稽查局负责人看来,三个单位分享的“说理式执法”做法针对性强、设计细、效果好,非常值得推广。
“于我而言,这不仅是一次系统的执法技巧学习,而且认识到‘说理式执法’要求稽查人员必须提高专业能力和沟通能力。我必须加强学习。”广东省税务稽查部门工作人员骆通说。
全国层面:
“说理式执法”探索百花齐放
“这次讲堂分享是‘说理式执法’实践的一个缩影。”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制度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几年试点,“说理式执法”已经扩至全国省级稽查部门,各地探索百花齐放,已经形成一系列制度性成果和经验做法,在化解稽查难题中发挥出关键作用,有效提升了税务稽查执法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从记者采访情况看,多地税务稽查部门的“说理式执法”实践深入开展,成效显著。
比如,安徽省税务稽查部门自试点“说理式执法”以来,已经在4160件案件的查办中采用“说理式执法”,已撰写7902份说理式文书。“说理式执法”提升执法的规范性和精准度,增强执法的公信力和说服力,有效促进税法遵从。2024年以来,安徽省税务稽查部门通过“说理式执法”查补税款32.72亿元,95户企业通过“说理式执法”消除争议。
江苏税务部门针对符合“重大税务案件”标准的案件和其他案情复杂、双方分歧较大、社会关注度高、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件开展“说理式执法”。截至2024年,全省已经在6167件案件查办中实施“说理式执法”,出具“说理式执法”文书21571份。通过“听辩式”审理等“说理式执法”,被查对象积极纠正违法行为。2022年—2024年开展“说理式执法”期间,江苏税务部门促进查补税款约19亿元。
在贵州,税务稽查部门实施分级、分类、分场景说理,对轻微违法行为宣讲式说理,引导纳税人自觉守法;对中低风险纳税人辅导式说理,以防范风险为导向开展辅导式自查;对高风险纳税人靶向式说理,突出法理攻势,促使企业配合调查;对重大争议案件触发式说理,讲透法理事理情理,把争议化解在案件处理过程中。2024年以来,全省对185户企业开展“说理式执法”,出具说理式执法文书592份,查补税款5.39亿元。
对于“说理式执法”,纳税人普遍予以好评。“执法人员释法说理,还辅导我规范账目,让我深刻感受到税务部门‘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维护税收公正的努力。”“没想到,税务部门不仅在沟通中说理,还在执法文书中说理,把处理处罚依据、救济方式等讲得清清楚楚,我很受教育。”青岛某房企税务经理、大连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的说法很有代表性。
分析纳税人对“说理式执法”的感受,青岛市税务部门一位稽查人员向记者表示,有温度的“说理式执法”会使执法对象产生共情,认识到“执法不是找麻烦,而是防风险”,从而会促使其自觉遵从税法。
新部署:
拓展试点范围,加强辅导推介
在讲堂现场,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对“说理式执法”工作作出新部署。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级巡视员于海春提出,各地要进一步扩大省以下稽查部门试点范围,因地制宜探索说理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推动“说理式执法”工作持续有效、稳妥有序开展。他说,省级稽查局要加强对下指导,及时跟踪掌握“说理式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可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展示“说理式执法”工作理念、方式,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另外,各地稽查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查“说理式执法”专业技能培训。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马陟政表示,近年来,全国税务稽查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稳步推进稽查“说理式执法”,将柔性执法理念融入稽查工作中,彰显法治力度和温度,这也是稽查部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举措。
“在税收执法中,稽查部门既是‘黑脸的包公’铁面无私,也是‘红脸的关公’有情有义,应坚持法理情相统一,让纳税人缴费人在每一起稽查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次规范的‘说理式执法’,既是一次生动的税法宣传,也是一次深入的税企沟通,体现的是稽查部门和稽查人员的法治思维、斗争精神、为民情怀和专业素养。各地要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大胆探索,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形成一批让纳税人缴费人可感可及、满意的举措。”马陟政说。(2025年 4月15日 B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