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税务部门及时送来水资源税优惠政策并耐心辅导申报,节水不仅带来生态效益,更让企业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税收红利。”中材水泥企业财务负责人表示。
为贯彻国家“节水优先”战略,根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本年度百分之二十水资源税。
巢湖市税务局积极落实优惠政策,通过“政策上门+精准滴灌”服务模式,辅导合肥市唯一一家符合节水优惠政策的企业中材安徽水泥有限公司,在申报一季度水资源税时享受了20%的税收减免政策,切实将节水行动转化为“真金白银”的税收优惠,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巢湖市税务局将持续开展“节水护水 税惠同行”专项行动,鼓励更多企业加入节水行列,共同绘就绿水青山的生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