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对下列纳税人开展税收检查,因无法将《税务检查通知书》以直接、委托等方式送达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如下: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税务检查通知书文号 |
1 | 92340104MA8PP43F3W | 合肥市蜀山区智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部 | 合税稽检通〔2025〕24号 |
2 | 992340104MA8PMTD22L | 合肥市经开区犇牛牛百货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合税稽检通〔2025〕19号 |
3 | 92340104MA8PP43R11 | 合肥市庐阳区空悦果蔬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合税稽检通〔2025〕27号 |
自以上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公告所涉纳税人见公告后,立即前往我局领取纸质文书并接受税务检查。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05号
联系电话:0551-65166090。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