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税。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教育培训中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课程,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实现党员干部全覆盖。二是坚决推进法治建设,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报告,带头宣讲法治,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税收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坚决落实述法工作制度,市税务局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制度,按时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3年度述法工作,接受评议。
(二)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严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二是精准高效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依托大数据筛选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精准推送各类税费政策,推进政策直达快享。三是开展税企座谈会,定期开展线上调研或实地走访,征集企业意见建议,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四是开展抵制各类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严格抓好税费政策统一规范执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三)创新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按期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二是严格落实说理式执法和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三是税务执法“三书同达”创新“执法+服务”新模式,对违法失信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经营主体纳税信用合规建设提示书》三份文书,明确告知处罚依据、信用修复方式与渠道,并就涉税风险提出意见建议。四是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梳理本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持续加强与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的沟通交流。
(四)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重点内容,融入到普法工作日常,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二是按照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全年扎实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月”系列普法活动,“民法典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各类主题普法活动。三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传活动,“税润童心”青少年税收普法宣传活动,着力抓好新媒体普法宣传工作等,努力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学税法,懂税法”的良好氛围。
(五)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妥善处理重大矛盾纠纷,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22个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开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工作,采用一县(区)一示范点,示范先行、带动整体的创建模式。三是牵头2024年市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持续推进法拍不动产转让涉税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积极推进与人民法院在涉税信息共享、税费征缴等方面的协作,最大限度简流程、减材料,减轻办税负担,让纳税人“少跑路”。
(六)持续强化法治人才培养。一是壮大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在全局范围内选聘基层税收法治员,参与案件审核、争议调解等工作,实现基层全覆盖。二是壮大公职律师队伍,鼓励在职人员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是抓实执法资格考试,培养税务人员法治能力,2024年全局新录用公务员全部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位于全省前列,为依法治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治税意识有待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争议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执法人员的培养和使用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关键少数”,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培训教育必修课程,全覆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普法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持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做好税费政策效应分析工作,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继续抓好“1331制度”落实,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严格落实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深化说理式执法,贯彻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不断推动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的运用,突出法理相融,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四)持续推动法治队伍建设。认真组织2025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加强督学管理,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专业能力;以业务学习、观摩交流等形式开展税收法治员培训,着力提高法制审核能力;强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引导法律专业人才参与解决问题、化解争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