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烈山区税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税务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圆满完成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融汇贯通学。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当作重要工作紧抓不放,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突破口,制定工作方案与普法计划。从组织领导、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工作措施等多维度出发,对法治工作展开全面系统规划。
二是多种形式学。依循“学懂、弄通、做实”要求,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开展自学,运用一系列法治新论述、新理论武装头脑,将法治建设贯穿税收管理、涉税服务、政策落实全程。同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重要论述列入学习清单,明确学习内容、抓好学习教育、丰富学习形式,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会议等开展学习,做到融会贯通,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三是联系实际学。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扛起法治建设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力部署、重大问题亲力过问、重点环节亲力协调、重要任务亲力督办,促使各项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召开业务会议和述职述廉会议,将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持依法依规征收税费,严禁收“过头税费”、虚收空转及违规提前征收收入等不当行为。同时,避免开展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和突击征税。持续严厉打击 “假发票”“假退税”“假申报” 等违法犯罪行径,全力堵塞税费征管漏洞,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二是精准落实税费优惠。借助税企微信群、电话、烈山电台南湖之声栏目和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力确保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构建和完善便民服务机制,打造高效便捷的税务办理体系,缩短办税时长,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能,优化办税环境,夯实办税基础。充分利用包保走访活动的有利契机,积极收集、整理纳税人诉求,助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不断凝聚部门合力。强化与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紧密合作机制,牵头制定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协调处理机制,确保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创业就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得以精准落实。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纳入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范围的事项,在提交党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审议之前,先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后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会议审议。
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制度。高度重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切实遵循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作为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的积极作用,对重大或存在争议的执法事项审核时,提供专业意见。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法制审核力量,将具备法律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目前区局配有1 名法制审核人员和2名税收法治员。在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坚决杜绝应审不审、事后补审等情况发生。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一方面,强化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常态化使用,全面提升记录信息化水平。另一方面,继续做好执法公示平台的执法信息公示工作,严格遵循法定时限,及时、准确地公示各类执法信息,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
二是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聚焦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强制、重大税务案件三个领域,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有效推动征纳双方从对立到理解、从理解到配合、从配合到遵从的转变。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税务行政争议前置处理、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三项工作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涉税争议。
三是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意和危害后果,秉持宽严相济的原则,精准适用裁量标准。通过聘任两名兼职法治员,积极参与文书审核、争议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切实提升税务执法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健全税费争议调解机制。设立“枫桥式”办税服务厅,组建税费争议调解团队,邀请律师代表、人大代表、社区干部参与争议调解。2024年召开专题调解会12次,累计化解涉税争议事项17件,争议化解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科室,大事不出单位,矛盾就地化解”。
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对突发事件及时记录、处理、回访,不断提升处理质效。健全完善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升办税服务厅全体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办税服务厅平稳有序运行,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体验感。
三是注重事前化解矛盾争议。在涉税争议发生时,注重发挥调解和解的作用,运用列事实、摆证据、讲道理等说理式执法方式,事前有效化解矛盾争议。在作出涉税(费)行政决定前,基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就征纳双方存在争议的事实认定、执法程序、法律依据等听取陈述、申辩,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强化纪律作风教育。建立“一季一大会,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机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全年召开全员警示教育大会6次,覆盖人数361人次。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监督力量,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16次。同时,认真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双向倒查” 制度,确保税收执法公正廉洁。
二是深度运用内控监督平台。以筑牢税务执法风险防线为切入点,深度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全方位激活内控平台 “控、督、审”三位一体的权力制衡监督效能。同时,认真核实是否存在执法过错,严肃启动责任追究流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源上约束并规范执法权力的行使。
三是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扛牢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把智慧监督与日常监督、业务工作贯通融合作为基础,把建立健全监督、整改、治理一体贯通和实现标本兼治常态长效作为目的,按照“职责所在、监督所向”原则,形成内部控制、风险预警、问题处置、以案示警、专项整治、完善制度的工作闭环,确保监督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稳步推进数电发票推广。持续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配合完成新电子税局全量扩围、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上线推广等工作。有序推进“5C+5R”税费征管监控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征收管理的堵点和薄弱点,认真做好疑点数据核实整改工作。
二是持续优化升级服务举措。联合区人社局设置社会保险征缴“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专区,只需取一个号,在一个工作专区便可完成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等22项税务、社保、医保业务;专区日均接待缴费人百余人次,业务办理时长缩减60%,节约50%的等候办理时间,大大提升办事效率。
三是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建成全市首家智慧办税服务厅,升级自助办税服务区和综合业务受理区,配齐配优智能化设备和操作指南;构建一站式“全程帮办”服务,挑选业务能力强、沟通能力好的人员充实到“全程帮办”队伍,全流程提供便捷高效一流的税费服务。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少数税务干部对法治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仅凭以往工作经验开展税收执法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所欠缺。
(二)法治队伍人才培养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随着税收管理职能的不断增加,执法管理范畴的扩大,面对专业性强、工作量大的实际,法律方面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工作还需加力。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将法治思维深度融入税收重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税收业务、纳税服务、执法监督等有机结合,同步强化税收执法培训,不断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压实法治工作责任
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分工,构建重大事项协商机制,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对标对表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清单,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
(三)转变税务执法理念
持续开展普法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把和谐执法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中。通过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方式,推行柔性执法,营造和谐征纳环境与良好营商环境。结合绩效考核,完善责任追究,明确执法责任,以制度规范行为,切实做到廉洁、规范执法。
(四)深化普法宣传力度
丰富线下宣传形式,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知识讲座、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拓展线上宣传渠道,定期推送法治资讯、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形式让法治知识深入人心。
(五)打造专业法治队伍
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定期组织集中学、业务骨干专研学、现场交流实践学等方式,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积极鼓励税务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税务师、会计师等资格考试,不断提升专业素养,构建"法治思维+专业技能"复合型人才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