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关于部分税务机构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 03- 31   09 : 00 来源 : 黄山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经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批准,2025年3月31日起,调整部分税务机构:

一、撤销国家税务总局黄山风景区税务局,设立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相关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承接。

二、撤销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徽州区税务局岩寺税务分局,相关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徽州区税务局西溪南税务分局承接。

三、撤销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黄山区税务局焦村税务分局,相关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黄山区税务局太平湖税务分局承接。撤销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黄山区税务局耿城税务分局,相关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黄山区税务局甘棠税务分局、仙源税务分局承接。

四、撤销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北岸税务分局,相关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桂林税务分局承接。

五、撤销国家税务总局休宁县税务局溪口税务分局,相关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休宁县税务局齐云山税务分局承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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