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批准,2025年3月31日起,调整部分税务机构:
一、撤销国家税务总局怀宁县税务局公岭税务分局,相关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怀宁县税务局高河税务分局承接。
二、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汇口税务分局,相关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复兴税务分局承接。
三、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岳西县税务局黄尾税务分局,相关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岳西县税务局来榜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岳西县税务局石关税务分局承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