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泾县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3- 03   16 : 05 来源 : 泾县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县委、县政府、宣城市税务局:

2024年以来,泾县税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要求,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理论学习,凝聚思想共识。坚持把理论学习放在首位,通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载体,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切实发挥好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示范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必学内容,营造浓厚学法氛围。丰富学习形式,提升法治素养。组织税务干部尤其是执法岗位人员参与网络在线学法考法;参加2024年度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全面提升税务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营造法治氛围。制定2024年全县税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落实好各项普法任务。将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发挥好各类宣传阵地作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干部参加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与“江淮普法行”系列送法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税费优惠政策高效落实,发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扎实开展第11个“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落实5类14项43条惠民利企服务举措。完善“社保费一厅联办”专区功能,建立健全线上“虚拟云厅”和“泾小税”咨询辅导工作机制,征纳智能互动占比提升至53.8%。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

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我局将重大行政决策和内部重大决策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针对权限、程序和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完善税收依法决策程序。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现有公职律师1名,聘请法律顾问1名,在日常行政决策、涉税纠纷等工作中积极听取意见建议,逐步建立和完善运转良好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维护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平台,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已按期公示执法人员、欠税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行政许可等信息;共审核对数额较大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核准1笔,税收强制执行5笔。促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最大限度减少任意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有效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全面贯彻“长三角”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首违不罚”清单,推进“说理式执法”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做到以理服人、以法服人,让执法更有温度。今年以来,我局共作出“首违不罚”66条,制作行政处罚说理式执法文书87份,促进了税企和谐与纳税遵从。规范行政执法检查。严格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审批制度,除上级派发的任务、相关规定必须要进行的行政执法检查外,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检查,牢固树立“非必要不进户,无风险不打扰,未审批不检查”的理念。落实落细税收法治员制度。贯彻落实《宣城市税收法治员工作规程》和《基层税务分局重要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办法》,聘请8名同志为兼职税收法治员,打造“五员一体”税收法治员队伍,建立一般事项法治员审核、重大事项分局集体审议执法审核机制,严格规范执法。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扛牢保密工作政治责任。切实防范各类失泄密风险,强化保密警示教育,抓好税收网络和数据安全,严格涉密文件和涉密载体管理。进一步健全我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指导税务干部及时、有效、有序处置网络安全事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正常工作秩序。严格制度执行。落实好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配齐配强值班力量,落实落细各项应急准备措施。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深化拓展“枫桥经验”在税务系统的实践运用,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着力打造“党建引领不动摇、更坚定,依法治税不走样、更规范,税费服务不缺位、更智能,矛盾化解不上交、更和谐,队伍平安不出事、更有为”的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2024年泾县税务局纳税服务实现“零投诉”,琴溪、茂林2个“枫桥式”税务分局通过市级验收。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救济权。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畅通复议渠道,及时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妥善处理税收执法争议。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起、行政诉讼1起,日后将继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防止发生公益诉讼案件。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健全内控工作体系。聚焦服务大局、税收政策落实和提升防控能力,防范化解税务执法风险,护航税收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指标扫描、疑点筛选、推送核查等方式,强化内部风险防控,严格监督税务人员在税收工作中的执法行为。接受上级局巡察。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县局党委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督导落实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有人认领,围绕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式明确整改责任,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会,跟踪问效确保落实。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分解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规程、认真考核评议,依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税总发〔2017〕157)等文件,考核税务干部执法行为,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坚持抓住“关键少数”,聚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县局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述法活动,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各项工作。提升税务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比武考试,营造“比、学、赶、超”良好学习氛围;开展实现老中青全链条培养,为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人才支撑。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由于理论学习成果的转化能力存在差距,少数税务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上还存在不足,全面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执法规范化有待加强。由于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综合能力仍有欠缺,通过文书抽查和疑点应对等渠道,发现部分执法行为存在瑕疵。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强化。缺乏法律实践性经验,在独立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重要事项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我局公职律师的力量比较薄弱,缺少人才。

三、下一步打算

2025年,泾县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推动泾县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做好新时代法治税务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使税务工作始终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进。

(二)求真务实,扛牢税费依法征收主责主业

树牢“税费皆重”理念,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守收入底线、纪律红线;持续优化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深度推进“强基工程”,运用内外部数据交互分析,精准定位征管薄弱环节,实现堵漏增收;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聚焦税费服务主责主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凝聚力量,打造建设税收法治专门队伍

强化执法资格管理,加强新录用公务员税收法律知识培训,确保顺利通过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涉税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树立风险意识;拓宽执法人员学习渠道,提供交流培训、轮岗锻炼的机会,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水平,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四)转变思维,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

强化执法人员风险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说理式执法意识,牢固树立纳税人既是执法对象、更是普法对象的理念,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自觉懂法守法用法,将“全过程说理”落到实处。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涉税争议前置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泾县税务局

2025年2月21日

(联系人:法制股 俞琪,电话:0563-510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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