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界首市税务局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 03- 28   15 : 23 来源 : 界首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现对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作废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刘俊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045

持证人:刘轶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130

持证人:周郎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148

持证人:鹿文良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211

持证人:蒋志军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128

持证人:陈康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230008

持证人:张伟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120

持证人:刘雪梅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068

持证人:吴世勇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066

持证人:魏允合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195

持证人:陈东亮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044

持证人:陈平平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161

持证人:吕涛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143

持证人:司亚平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199

持证人:苏传梅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013

持证人:卢冬冬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104

持证人:李立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166

持证人:刘大伟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82190012

以上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界首市税务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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